离开小村庄的第四天,中午在一坐山脚休息,厉风去山上打了两只野鸡回来。
方凌一见到鸡,又开始双眼放光。
像他自己觉悟的那般,这个病这辈子都好不了了。
“我去咱们刚刚经过的那片荷塘,摘两张荷叶过来,很快的!”
路嫚嫚不由得抽了抽嘴角,“刚刚经过,那是半个时辰前好吗?”
方凌讪讪然,“我快马加鞭过去用不了半个时辰。”
一边说着已经跨上马背,一鞭子抽下去,马儿撒开四蹄狂奔起来。
尘土飞扬中方凌的声音远远飘过来。
“等我,很快就回来!”
路嫚嫚“……”
真的,她就不该让他吃荷叶鸡。
“别管他,咱吃咱的。”
厉风麻利的处理好一只鸡,用火烤起来。
任何人,任何理由也不能让他媳妇儿饿肚子。
片刻之后鸡烤熟了,两人一边吃着烤鸡,一边等着方凌回来。
忽然,厉风放下吃了一半的烤鸡,侧耳细听,越听脸色越严峻。
“怎么啦!”
“有杀气!”
路嫚嫚心道,杀气是个什么气也能闻出来?
厉风已拉起她,“快走!”
“哎,别跑啊,到底怎么啦!”
路嫚嫚心慌慌,还没见厉风如此严肃过。
“没时间解释,快走!”
路嫚嫚不再多问,任由厉风牵着自己跑在崎岖山道上。
俩人跑出去没多远,黑衣杀手就追上来了。
“你先走,我拦住他们!”
厉风丢开路嫚嫚,拔出腰间的宝剑,对方武功不弱,一经交手厉风就觉得不对。
这些人是死士!
厉风眉头蹙了蹙,死士都是在最严苛的条件下,培养、摔打出来的,别说路嫚嫚这三脚猫,许多武林高手不是他们的对手。
并且冲着他们来的死士有二十多人,若是他一个人,厉风自信脱身没有问题。
但要杀光这些死士却是做不到,何况还带着路嫚嫚。
他不敢恋战,放到一个离自己最近的死士,揽住路嫚嫚的纤腰,足下一点展开轻功向山上狂奔。
有树木作为掩护,多少能够遮挡一二。
黑衣死士们紧追不舍。
来之前他们就立下了军令状,不成功便成仁。
虽说他们是死士冷血无情,但尽管再冷血,也知道死道友不死贫道的道理。
别人死总归好过自己死。
况且杀了这两人,在主人那里能够加官进爵,财帛动人心,再冷血的人也免不了为钱财所动。
由此可见这帮人是多么的疯狂。
很快两人就被追上了,厉风一边拦截追上来的死士,一边推开路路嫚嫚让她往山上跑。
路嫚嫚回头看了眼厉风,头也不回的往山上跑去。
她心里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这些死士的对手,留下来只能拖厉风的后腿。
厉风武艺高强,却没有分身之术。
七八个死士将其缠住之后,其他人,继续追着路嫚嫚上山。
厉风龇目欲裂,连续放倒两个黑衣人之后,趁着对方片刻畏惧,卖个破绽虚晃一枪,跳出战圈向山上追去。
路嫚嫚真是要感谢自己穿了一身的男装,又一向锻炼不曾偷懒。虽然武功不怎么滴,跑起来脚头还真不慢。
不过跑得再快,还是跑不过机器一般不知疲倦的死士。
很快死士们追上来,并将她团团围住。
背靠一口大树,拼命喘气的路嫚嫚心道,完了完了,只怕这次真的要挂掉了。
主角光环什么的她可不信,那都是小说作者强按给主角的。
若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