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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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李平,一瓶一萍?(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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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醒醒,是我,我是小冉!妈妈!”

晃如梦中,是女儿在呼唤,声音急切,还有人轻轻摇晃自己肩膀。

何雪睁开眼睛,感觉惊出一身冷汗,“小冉,你怎么在这里?这是哪?”

“妈,你糊涂啦,这是咱家呀!”赵小冉有些诧异,很快就明白过来,“昨晚你饭没吃完,就睡着了,我都没敢叫醒你!”

虽然心疼妈妈,明显对妈妈说话不算数心存不满,小冉还是埋怨了一句,小嘴撅得老高,“妈,你太累了,肯定是做恶梦了吧,还说教我做早餐呢。”

何雪使劲晃了晃脑袋,看一眼四周,是在自家沙发上,身上盖的被子一半滑落到地上,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在沙发上睡着了,“几点了?”

“七点半,快起来吧,亲爱的妈妈,您辛苦了!尝尝女儿的手艺,嘻嘻!”小冉说完,笑嘻嘻转身出去了,随口吟诵道,“早起下厨房,学做营养汤。不知啥滋味,先请妈妈尝。”

“这丫头,长大了!”何雪自言自语,翻身爬起来,还好只是做梦,不过,这梦怎么会如此清晰,而且里面的人物,有名有姓,就像真实发生的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自己现在感觉很轻松。

餐桌上的饭菜很简单,盘子里两个煎蛋,几片面包,何雪移步坐到桌前,准备坐享其成,细心感受一下乖女儿带来的这份感动。

“妈,牛奶糖米粥来啦,请品尝!”小冉小碎步端着汤碗,碗里是热腾腾橙黄色米粥。

“妈,我不会做主食,您就凑合吃块面包吧!”小冉说完,站到身后,双手放在妈妈肩头轻轻揉捏着,何雪抖了一下肩,“行啦,乖女儿,妈妈先吃饭!”

拿起面包,这还是自己前天去超市买的,先用汤匙舀起一匙粥,送到嘴边,细细品了一小口,入口清香,滑润软糯。

“嗯,这粥真好喝!”从粥的粘稠程度上,可以得出判断,女儿一定熬了很长时间,下过一番功夫的,而且味道甜美,必须要表扬。

“好吃吧,妈,我这个汤是有来历的,这个做法来自《红楼梦》贾府管家奶奶王熙风,她每天都要喝这个汤。”

小冉看妈妈吃得津津有味,介绍起粥的做法,“首先把米煮到粘稠,最好是上面漂起一层透亮粥油,我今天早上可是熬了整整一小时,然后加牛奶,边搅边熬一会儿,再加点红糖,。”

何雪并没有认真听女儿讲述,因为她此时又想起那个可怕的梦境,社区的台帐,她是见过的,对梦里的名字稍微有些印象,今天去了一定好好查查。

赵楠起的特别早,心里惦记着那几个患者的核酸检测结果,他睡得并不踏实。

趁上班还差半小时,他要去一萍宿舍帮她浇浇花,这哥们儿托付的事,他从来都很认真,作为哥们儿,一萍的习惯,赵楠很熟悉。

一萍喜欢用喷壶每天在花盆上喷水,她说这样不但可以浇花,因为花的叶片也能吸收水份,还能清洁和湿润空气,有利于制造更多的空气维生素负氧离子。

赵楠常常在想,这可能与她的医学专业有关,呼吸内科的人是不是都应该很在乎空气质量,一萍自己从不吸烟,而且她也很讨厌吸烟的人,但她却不排斥酒。

想起酒,让赵楠回忆起第一次见李一萍喝酒的情形,也正因为那一次,她俩成了铁哥们儿,那个时候,李一萍不叫李一萍,而是叫李平。

那是大一的时候,在学校过的第一个中秋节,赵楠宿舍的几个男生和李平宿舍的几个女生,一起聚餐,他清楚记得,是谢明远要敬自己酒,赵楠要以茶代酒,他从来不喝酒。

滴酒不粘,是他的底线,也是人生目标,他的目标就是要做最好的外科医生。

而谢明远则认为这是被敬酒之人对敬酒之人的不敬,也就是不尊重他的意思,可能是因为谢明远前面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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