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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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过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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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看起来史密斯是一位金发碧眼,操着一口正宗英伦腔调和利物浦痞子风英语的英国本土小混混,但这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伪装。

史密斯本名叫齐思,取自《论语·里仁》的“见贤思齐”,是一位中国人,在自己出生前,父母已经一起搬来了英国伦敦,夫妻二人一同在伦敦的教会工作。

父亲名叫齐正真,是一位十分老实憨厚的中国男人,对每个人都很热情,经常挂着别人看起到心情也会跟着好起来的笑容,虽然被齐思的母亲经常嫌弃为傻乎乎的笑容,但齐思觉得,每次母亲嫌弃的原因,都是因为别的女人和父亲多说了几句话。

齐思的母亲叫宋雪凝,人如其名那种,齐思觉得每年圣诞夜里堆的雪人还没有母亲的皮肤白,五官秀丽,性格优雅,齐思觉得和母亲学的中文词汇里,用大家闺秀这个词来形容母亲真是再恰当不过。

从齐思懂事后,知道了自己父母在伦敦教堂工作,职位从刚懂事的执事到自己上学后的圣堂执事,再后来,变成了代理裁判员。

这份工作有些像自己经常听父母谈起的,在自己还没有去过的祖国,那些寺院的和尚或者道观里的道士。

在印象里,他们每天会穿着洁白的神袍去往教堂,就像圣洁的天使。

家里也经常会有人来拜访,有同样来自中国的华侨,有教会的信徒,也有教堂的同事,每一位客人都很有礼貌,大家的欢声笑语和虔诚祈祷会让齐思觉得这个家里变得格外充实。

其中最喜欢来家里拜访的是一位父亲的同事,有着浓密络腮胡的劳伦斯叔叔,有着北欧人的粗犷和豪迈,喜欢喝酒,进门后总是喜欢把小齐思抱起来举高高,然后把那张和母亲有着七分像的可爱小脸凑到自己的大胡子上。

对此齐思总是拼命反抗,虽然苍白无力,但态度十分坚决。

劳伦斯叔叔每次来,除了用胡子和小齐思亲热之外,都会抱怨自己心中的维纳斯,也就是齐思的母亲,一定是当初脑子糊涂了才选择了父亲,或者因为那个名字听起来特别正面,平日看起来也很正值的男人,用了什么肮脏卑鄙的手段才把齐思的母亲骗到手。

每当这时候,齐思的母亲都是微笑不说话,而齐思那个酒量只有一瓶啤酒的父亲,真的是笑的和傻子一样,端着酒杯不停的说着,“喝酒喝酒。”

然后在小齐思不解的眼神里,劳伦斯叔叔会莫名不停的和父亲碰杯,只是碰完后,父亲经常会端着酒杯继续傻笑,完全忘了自己刚才说过喝酒而且主动碰杯的事情,反而劳伦斯叔叔会直接把被子里的酒干掉,不管里面是低度的啤酒,还是父亲从柜子里掏出来的高度二锅头。

有时候母亲过来瞪一眼父亲,劳伦斯甚至会端起瓶子来吨吨吨。

直到后来,齐思才明白,母亲那个笑容就是对这份感情的回答,里包含着生活的美满,而父亲的笑容里则带着幸福的得意。

至于可怜的劳伦斯叔叔,那是单身狗的苦笑。

苦酒入喉心做痛。

看着自己心中的女神,齐思母亲望向老齐,那种看似责备实则关爱的眼神,劳伦斯更是受到了直抵灵魂的摧残。

九岁以前,齐思一直觉得自己生活的地方就是传说中的天堂。

直到那天下午。

齐思放学后和往常一样,与同学们告别后走下校车,转身发现自家的院子里站满了人,有自己认识的,爸爸妈妈教会里那些来经常来玩的朋友,还有很多自己不认识的人。

齐思一眼看到了有着显著特征,也是自己最为熟悉的劳伦斯叔叔。

开心的打招呼道,“劳伦斯叔叔,欢迎您,今天来了这么多客人,是妈妈又要在家里举办祷告,还是爸爸要举办宴会?”

没有像往常那样将自己抱起来,那位每次来做客都特别热情,最喜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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