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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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大团结’攻势(为七千凡尘加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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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攒点稿,我容易吗我!)

(好吧,想起来了,那时候叫大团结,果然读者都特么是万能的!)

张志越说,肥仔的眼睛就越亮,10万!

这特么的够他赚多久的?

现在的他一个月115的工资…一年是180…十年是1…后面该咋算了??

懵逼的肥仔开始不停地用手比划,忙活一脑袋汗也没算明白,反正差不多够自己赚一百年了,毕竟还要吃喝住用,而香港那边啥都包啊!

没文化的他不懂任何经济常识,反正在他的印象中,每年工资涨个十几块啥用不当。

就冲这10万就够买他这条命的了,更何况还有五万的安家费,越想越觉得靠谱。

烂命一条……拼了!

危险什么的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再危险还能比边境更危险!

杀人什么的他更不在意了,又不是新手,抱着尸体睡觉的事他都干的出来。

“志爷,咱什么时候过去?”肥仔有些迫不及待。

少年老成的张志刚参军的时候才19岁,却是看起来年纪最大的,说三十都一点不夸张,从那之后志爷的外号就跟随了他一生。

“多找点人,老板的意思是知根知底的熟人,能找多少算多少。”

“那联系下老排长吧,他过得有点惨。”

大家都是战友,可也都是穷鬼,老排长出了事,结果大家都帮不上什么忙。

事情的起因具有普遍性,老班长转业分配的工作看似不错,可国企整体走下坡路,岗位人员拥挤,正事没有,闲下来专门搞些歪门邪道。

老排长的对象也是本单位的,具体原因肥仔也不知道,反正结果就是打人之后被关了半年,现在刚放出来,工作也丢了再加上有案底新工作也找不到,挺困顿的。

他们这些人习惯了武力解决问题,回到正常社会之后很难适应下来。

第二天开始,陆续有战友到这边来见张志,包括老排长齐歉,事情也进展的极其顺利,毕竟大家都是一个战壕里爬出来的兄弟,大家不觉得张志会骗他们。

再说,现在只是一起去香港,是否带家人过去以后看了再说,大家又不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怕这怕那的,一帮穷的叮当响的大老爷们没有任何欺骗的价值。

张志在国内来回跑了十几天,当他返回鹏城的时候带了二十六个人。

看着张志嘴里老板买的一栋用来安顿他们家属的楼房,二十来人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别的先不说,这财大气粗的感觉扑面而来。

暴发户!

腐朽而奢靡的资本家!

但想到这些都是给自己家人住的……真香!

……

这次过港依旧走的水路,并不是说王轩没能力让大家以正式身份到达香港,他是不想让大家暴露在阳光之下。

这些都是他手里的秘密武器,隐藏的越深越好,当这些武器绽放光芒的时候带来的必然是一片血腥。

王轩并没有在星辉见张志的战友,而是选了一个大仓库,包括住的地方,王轩都是分散成六七个地方安排的,而且都是人员比较混杂的区域。

当几辆面包车开到仓库门口后,一帮人趁着夜色在一个小弟的带领下走进了这个大仓库。

仓库被整理的很空旷,十几个大灯泡照的里面跟白昼一样,王轩事先安排了几个大桌子并且摆满了酒菜,一是给大家接个风,二来国人第一次见面都喜欢在酒桌上。

第一次见面喝杯酒大家自然就能熟络起来。

这些战场上退下来见惯了生死的战士却有些拘谨,打生打死不怕,可给私人老板干活这种事情还是很不习惯。

这时候的国内还是铁饭碗吃香,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也是如此。

在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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