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家马要高得多,而且极善奔跑。安东尼等人就算是骑最好的军马也追不上。所以后来,安东尼等人就开始使用陷阱,诱饵等“不光明”的手段,诱捕野马,这才让马场里的野马陆陆续续地多了起来。
马场的马厩也设在南边的位置。天狼到达时,追风正在和一匹新来的棕色公马打架。两只同样漂亮的年轻公马,互相又踢又咬。草皮被它们有力的腿脚,踢得四处乱飞,露出褐色的泥土。
当然这种打架通常不会造成什么严重损害,只是年轻公马们在新的马群中确定自己的地位。一群士兵在一旁哄笑喝彩,大部分人都认为霸道的追风这一次遇到对手了。因为那匹新来的公马,是其他马群的首领马。它的脾气一样强硬,而且看上去明显更高更强壮。
“漂亮吧?”安东尼看到恺撒,走了过来,“费了老大的劲才抓住的。”
“不错。”天狼点头,“有十四掌高了吧?”
“十五掌,没有人帮忙的话,很难跳上去。”安东尼不无遗憾地道,“虽然这匹马又强壮又漂亮,但是也许只能让它拉军备了。毕竟在战场上,无论是骑兵落马,还是受伤,这样的高度,都对骑兵很不利。”
“不,高度不是问题。这样高大的马多吗?”天狼问道。
“很少,我只见到了这一匹。如果你想要更多,也许可以让它做种马。”
“我认识一个人,很会培育马匹,你到时可以好好和他谈一谈。别担心高度问题,我会解决的。”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加个马镫就好了。
马镫的发明据说是在火药发明之前最伟大的战争发明。在战争装备革新里排第三名,另外两个是战车和马鞍。马缰和马鞍在恺撒时代之前刚刚被发明出来不久。虽然这个时候的罗马人用的是不太舒适的四角鞍,但是已经比波希战争时代,那些马背上的毯子强了很多。四角鞍大大提高了骑兵在马上的稳固性。然而没有马镫的配合,这样的马鞍也让上马成了难题。
现在天狼会一一解决这些难题。
围栏之内的争斗还在继续。
年轻的头马有着一身和追风同样漂亮的皮毛,棕色的毛发在阳光下泛出金属的光泽。天狼猜测这匹公马大约八岁,它和三岁的追风打在一起,有点像是青少年和小学生打架。
然而追风似乎并不介意年龄的差距,反而因为天狼的到来,打得更起劲了。只见它频频地前腿抬起,嘶鸣着踩向对手。而它的对手因为体格和年纪的优势,战斗技巧更加成熟。年轻的头马几次都躲开了追风的进攻,而且趁机咬了追风一口。
追风嘶鸣一声跳开,它甩了甩头,鬃毛处被咬秃了一块。
士兵们朝棕色的头马喝彩。那匹头马看上去洋洋自得,翘着马尾在场地里小快步地奔跑,同时警惕地盯着追风。
看到追风漂亮的鬃毛秃了一块,天狼有些心疼。他将手指放在唇边打了个呼哨。
追风朝天狼看了一眼,有些犹豫。那匹炫耀的公马也停住了脚步,看向天狼。
天狼又吹了一声口哨。公马好奇地朝天狼走近了几步。
这时追风突然调头,狠狠地一撩后蹄,正中公马的肩肌。公马差点被踹得飞起来,重重地倒在草地上。一旁的士兵连忙跑上去查看,好在那匹年轻公马重新站了起来,朝追风哀鸣了几声,垂着耳朵被士兵牵走了。
追风这才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行啊,又打架了。”天狼冷笑道。
追风没有理他,它的脑袋凑了过来,试图去寻找这个人类手里好吃的东西。然而天狼推开了它的脑袋。
“你偷袭奔电很可耻,你知道吗?奔电明明在让着你。”天狼严肃地道。
什么鬼?奔电?又随手给马起名字吗?逊毙了。
追风继续在人类的衣服上嗅着,香甜的气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