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人看到我,都敬仰地悄声说“这就是那个追风啊”之前,我是帕特雷湾的一匹野马。
从出生到三岁,我都无忧无虑,在绿色草地上肆意驰骋,让鬃毛在阳光和风中飞溅。直到有一天,一群“邪恶”的人类捕获了我。当然他们也没讨到什么好,我踢断了一个倒霉蛋的肋骨,还让一个家伙的脸跌得开了花。
当时人类们骑着最好的军马,十几个一起追我,那些军马跑得又快又稳,当然和我比还是差远了。我那时只是有点慌了,这才一个不小心被套马索套上。
之后我就被关进了一间漆黑的马厩里。不过没关系,我会将每个靠近我的家伙踢得骨断筋折。这样他们迟早会不得不放了我。
空荡荡的马厩,陆陆续续地被马儿填满,又空了下去。认识的,不认识的马儿们来了又走,然而我还在这里。因为没有人胆敢靠近我,上一个试图给我上马鞍的马夫已经缺了一颗门牙。
在马厩里,我的脾气总是很暴躁,在隔间里又踢又撞,咬我能咬到的任何东西。不过,这你绝不能怪我。我才三岁,按照人类的算法,我还是个孩子。
之后的某一天,我被牵了出去。
在阳光和绿草之间,我看到了恺撒。
不过那个时候,他看上去可真普通啊。普普通通的长衬衣,普普通通的身高,长得也普普通通,当然那是以马的标准。唯一让我感到不同的是,他看着我的眼神让我很舒服。我知道他喜欢我,这我能感觉得出来。
我听到其他人叫他恺撒,向他行礼。我想他大概是个首领,就像是马群里的首领马一样,他是他那个族群的头儿。好吧,我得让他知道,我将来也会是个首领马,所以他最好立刻就放了我这个未来的首领。
我在地上来回地跳,向他显示我强壮的肌肉,我还冲他大叫,让他知道我也不是好惹的。趁我还没踢断你的脖子,赶紧放了我!
恺撒笑了笑,朝身边的人说了几句。那人看上去不太同意地摇了摇头。
什么意思?我焦躁地晃着脑袋。这个笨蛋恺撒到底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快点放了我啊,混蛋,还有那个马夫,你再靠近我,我就踢掉你另一个门牙!我警告你,我不是开玩笑!
后来我又被关起来好几天,透过马厩木板间的缝隙,我能看到其他的马儿在草地上奔跑,他们被套上了马嚼子和马鞍,被人牵着或者骑着,做着一些可笑的训练。
我看得心里发急,这些家伙都怎么了?他们怎么可以让人骑在他们的背上?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将背上的家伙甩下来,让他跌断脖子。
然而没有人来让我跌断脖子。他们都小心翼翼地绕着我的隔间走,包括那个胆小鬼马夫。
哼!
孤独让我沮丧,食槽里的牧草倒尽我的胃口。我渴望在白云之下奔驰,怀念风的气息,树林的湿泥,哪怕是沼泽里的湿腐气。我想在沙土上肆意地打滚,想用牙齿切断多氵十的草根。我越来越暴躁,然而我越暴躁就越没有人理我。但是那时的我并不明白这一点。
一匹脚踝受伤的军马在我的隔壁住了两天。那是一匹性情温和的花斑母马。在我对马夫发脾气时,她轻轻地叫了几声,试图安抚我。
我没有理她。
切,这些军马早就被人类驯服了,他们全都是软骨头,为了一点燕麦就可耻地对人类卑躬屈膝。马的脸都被他们丢尽了!但是我不一样,我生来就是自由的。为了自由,我会倾尽全力。
然而军马告诉我,如果我再继续攻击人类,我就会被送去拉沉重的车辆,甚至可能会被宰杀吃掉。
我吓坏了,人类怎么能这样野蛮,我们是马啊,他们怎么能吃马?
然后我又被牵了出去,这一次,我忍着没有咬那位可怜的马夫。他看我的眼神和我一样绝望,我忽然觉得他也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