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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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参加过的竞赛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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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女汉子,就不得不说说我本科时的室友了。她是一个能穿着10公分细高跟跑800米的狼人,有着一双金刚不坏的铁脚,再磨脚的高跟鞋都能被她穿得服服帖帖的。而我等凡人只能望鞋兴叹了。

而我们工作室的一大奇观,就是我室友穿着10公分的细高跟,一脚踩着木头,一手拿手锯或者电钻,在那儿吭哧吭哧的场景。由于室友走的御姐风,气势很足,看起来帅呆了,把我羡慕得不行。

我比较矮实名羡慕大长腿大高个啊,又是圆脸,看起来比较软包子。但我希望我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是帅破天际的。于是我高中时剃了个板寸,原以为会帅炸,没想到跟足球一样圆的脸生生破坏了我一脸的帅气逼人,害得好几个同学以为走错了教室,反应过来后都想打我o╥﹏╥o……

咳咳,咱们接着说。由于我本科数学总是徘徊在及格线边缘,概率论还挂了……于是在电赛中,我并没有选择费脑的编程类工作,而是选择了做硬件,主要负责设计电路、焊板子、做机械结构等。

在科研界,向来流传着一句话“把女人当男人使,把男人当畜生使。”反正我是切切实实地体会到了。我第一次搬直流电源的时候,真的感觉自己就是在抱一块大石头。等我使出全身力气搬完后,手臂上的肌肉都在颤抖。不仅是搬仪器,长时间用电钻打孔也很耗体力,第二天手酸得都抬不起来。

久而久之,我似乎变成了大力士。我爸拧不开的瓶盖,我可以……当时场面一度非常尴尬。大家看过大力水手吗?想象一下,可爱的女主奥利弗变成了大力士,而大力水手则小鸟依人地靠在她怀里这样子。我爸一度以为我在学校没有认真学习,而是去工地搬砖了……

不仅如此,我的动手能力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我点亮了修电视、换灯泡、修鞋子、补漆、将小了的衣服改大(主要是胖了……)、自己给自己理发、做饭、修理桌椅、疏通下水道(嗯有时清货会堵住下水道也是正常的是不是)等等技能。如果我是个男的,肯定男友力爆棚。

其实我周围的同学,很少有死读书的那种。博士同学们常常喜欢自己做一些东西,自己修一些东西。如果不是本专业,也会看论文查资料,仿佛能把这个东西的原理搞明白,这个博士才算是没有白读。比如我的导师,就会自己做网站,虽然审美有点……咳咳,而我导师的导师,也就是我的祖师,自从他的汽车故障之后,就点亮了修汽车的技能。当然,这么昂贵的技能我是点不亮的哈哈。

电赛的培训,其实就是各组自由活动,根本没有老师的专业培训……不过好在我们二三十个人会互相帮助,遇到不懂的问题会一起讨论,比自己一个人埋头苦学效率高上不少。我们的暑期培训就是做往年的电赛题目,这个过程中大家都学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我们甚至还选出了一些比较典型的题目,来进行模拟比赛,比比哪一组做得更快更好。

我们当时的氛围非常好,获胜的小组需要无条件地帮助落后的小组改进,而在某些方面做得更好的小组也会跟大家传授自己的诀窍。这种无私的奉献,让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经常集体出去吃饭出去嗨。我们那时正是贪玩的年纪,不出去玩是不可能的,而且还是在暑假期间。我们通常会在完成一个题目后出去好好玩一个下午或者一个晚上。

我们当中有个大三学长的两个室友在酒吧兼职,于是某次邀请我们去他们打工的酒吧捧场,承诺给我们打折。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酒吧。去的时候我们又好奇又激动,等我们真正坐在酒吧中的时候,气氛就尴尬起来了。我们十个人,坐了两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根本不知道该干啥,只能盯着别人看。

我们整整齐齐、规规矩矩地坐在最前排,仿佛听课一般。驻唱歌手开始唱歌后,邻桌的小哥开始跟着

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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