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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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万能的穿搭选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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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稍沉默了半晌,她的嘴角挂着一丝怪笑,用眼角的余光似看似不看着我。

“哎?你过得怎么样?我看你最近荣光焕发的,想必过得不错吧!真是恭喜你!”我拿起桌子上面茶碗的盖子,喝了一口茶水,稍微的有些凉了,又兑进来点热水,慢腾腾地跟她说道。

“我呸!,过得可比她强多了!”这会儿,抠着鲜红手指甲边缘的余年年,狠狠地啐一口,说道。

“瞧你,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跟杜鹃之间有夺夫之恨呢?”我说。“生活哪来的十全十美,总有些不如意的地方。你老公自有你老公的长处,她老公自有她老公的短处,你说呢?当然了,谁也不愿意穷,就比如说像我这样的打工仔每个月赚的那点儿钱,除了养家糊口之外,所剩无几。就连一件喜欢的衣裳都舍不得去买,你能说我不是一个穷人吗?这种滋味你体会得比我深,我知道。固然是人人都想摆拖贫穷,但那有那么容易呢?”我跟她闲聊着。

余年年小的时候家里很穷,在她记事的时候,她的爹妈都已经是六十岁开外的老人了。

十六岁时,就在她哥嫂跟媒人的说和下,嫁给了一个二婚的三十六岁的老男人。

一进门就当妈,两个十来岁的大儿子叫得她的心是扑通、扑通的发颤。这还不说,没早没晚地干活儿,还当初给彩礼拉下的饥荒。用她早前自己的话说就是,傻了吧唧的年纪加上一把子的傻力气,挣了命似的帮着人家拉帮套,带拖油瓶。最后,在她实在是受不了的时候,跑了出来,在也没有回去。她曾经说她结婚的时候年纪太小,没有去登记,摆上几桌酒席也就算那么一回事了,幸亏没有登记。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是冤家不聚头。有时候就觉得杜鹃跟余年年两个人的性格在某些方面真的太像了。相互怄气,不甘示若,都是那么的要强,又都是那么地要面儿。只是,一条岔路口,分开了两人脚下的路。一个是一步一个脚印凭辛苦赚汗水钱,一个却是总想一步登天,凭手段来快钱。熟轻熟重,谁半斤谁八两,时间会鉴证一切。

第二天大清早上,窗外绵绵的秋雨依然如故,昨天半夜十点来钟就开始下上了。

春秋乱穿衣,气温一凉起来,大街上穿成啥样的都有。有提前过冬穿棉服地、有没过够夏天穿连衣裙的、还有跟昨天下班时,在小广场上碰见正在观赏那只憨态可掬地羊驼的晏姐穿得不伦不类的。顺道补上一句,羊驼这个物种真是卖萌于无形之间的鼻祖。

我当然不能当着晏姐的面儿说她打扮得不伦不类。可能是审美观点的不同,我这个人就是接受不了太富有创造力的、又极其原始风格的穿着打扮,说不出来的感觉,反正看上去是没有一分钟能让你的眼神轻松又自在的。

就在昨天下班我走过小广场上时,一群人围着那只羊驼。

大老远的就看见晏姐那一头夺人眼目的红色头发,除了她之外,好像没有别人会把头发染成那么一个颜色儿。

只见她手里抱着一口袋苞米花,一边喜滋滋地吃着,一边看着羊驼。她可能是在等着她对象来接她,一块堆看电影去吧,要不买一口袋苞米花干嘛呢?她说过,她只有看电影时才买苞米花吃。

好嘛!这会儿,先独自个看上“羊驼”这场现实版的立体电影了,那一边等着、一边吃着、一边欣赏着的神情,别提有多惬意了。突然,让我想起了她一边儿吃着我给她买回来的大枣糕,一边儿站在大婶儿家的门口,看热闹的场景。可能这样的场景适合嘴里一面嚼着东西一面往肚子里边咽,才能慢慢地被消化掉,要不然她恐怕是记不住。我在她身边站了大半天,愣是没看着我。

我先从她的脚往上说起吧。一双平底的高腰白色红边的胶皮鞋,鞋带一直系到腿肚子上边,这到底是不是网球鞋?我也不知道。

跟麻袋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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