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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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造化弄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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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住手,你两句你还急了,别拉我的辫子。”

苏梦缘依旧不肯撒手,只听见她咯咯一笑“云浅,笑死我了,每次看见你把头发扎起来,我总感觉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妹,噗哈哈,不了,笑死我了,肚子疼!”

“还姐妹,笑,笑死你!”我没好气地对她道“如果你还想看见明的太阳,穿你的名牌背你的包包,开你的豪车,我劝你别乱动,你想死我还不想陪你做亡命鸳鸯!”

“切,吓唬谁,谁要跟你做亡命鸳鸯!”

十分很庆幸我和她都是“没种”的人,不然新闻头条就是一对男女深夜车祸。

我把苏梦缘放在清河路与桂花巷路交叉处旁的宠物医院就与她分道扬镳了,她去找堂姐苏晗烟玩来着。

还是回到住处最踏实,难怪总有一句话这样,一身疲乏,回到家后也就不累了。电吉他我没有带回来,于是找到木琴弹唱了几首歌。

我又不止一次点燃了香烟。

人都想往高处走,水不得不往低处流。异乡人想在一线城市闯出名堂难度非一般的大,如果不是因为夏情,我想毕业后我就直接回到家乡城,找一份简单谋生的工作,我不会再玩乐队,而是用仅剩的业余时间一边学习音乐一边编曲创作。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的成功方式就必须是在大城市里挣个盆满钵满,我更愿意在有份稳定的工作的同时用我的业余时间做我喜欢的东西,如此我的精神世界是富足的。

做一个业余独立音乐创作人,不求能出名,只求保持着这个兴趣爱好。而独立音乐人是最孤独的,你会在深夜编曲,没有人排练,几乎都是一个人完成;不像乐队,你会与你的伙伴共同进退、共同表演;一起玩一起闹、一起创作一起笑。

掐灭了手中的香烟,如果有一我离开了这座城市,应该是我的梦想破灭了,亦是那个我爱的人我想放下,爱情破灭了,两者我想我会更倾向于后者。

就像前段时间我在广场遇到的那个流浪歌手,我记得他游历各个城市,只为找到那个姓花的姑娘,我想此时此刻,他一定找到了吧。他们可能在大理相遇了,住在海景客栈,在洱海旁依偎着对方,轻轻弹唱

我拨打了酒吧经理王万里的微信电话,第一遍没有接听,我有些焦急,等了十分钟后我再次拨通,终于这次接听了,他那边有点吵。

“喂,王经理,您好,没打扰您吧!”

“没有,我这边有点吵,稍等!”片刻王经理道“哈哈,云老弟,怎么今突然想起给老哥我打电话了,俗话无事不登三宝殿,咋们就别绕弯子了,直吧!”

王万里开门见山的方式让我有点措手不及,瞬间有点不好意思,尽管我做过差不多半年的销售,可是这求人办事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难以开口。

终于,我直“王经理,就是之前您不是提过有意找我们乐队驻场嘛,先前没有时间,现在我这边已经把工作辞了,打算专心搞乐队这一块,您看看您酒吧那边还能招一支乐队驻场吗,薪水您看着给,能解决温饱就行了。”

半响王万里才道“老弟,这个嘛我是挺喜欢你们乐队的可是你也知道,老哥我是个管理者,以经营的思想考虑问题,我们这边已经招了一支乐队了,如果再招你们这个支出有点浪费,不是老哥不帮这个忙,毕竟我只是酒吧的经理,同样是给老板打工的,实在抱歉啊!”

虽然已经知道希望渺茫,还是想绝处逢生,但是亲口听见答案从王经理口中出来,心里还是会有些失落。

“嗯王经理,能不能打听一下,你们新招这支驻场乐队叫什么乐队。”出于好奇,我想打听打听。

“名字挺有意思的,叫懒鬼乐队!哈哈!”电话里听见了王经理的笑声。

“卧槽!!!”

我一时不上话,随口吐了脏话,还真是冤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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