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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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这种方式到来……(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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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现在朝野上上下下掀起一阵抵制定远侯之女的狂潮,但我每天除了闲逛便无所建树,就连被骂都是毫无感觉,这与京中女子注重的声誉在我眼中都如粪土一般,这让大家无从下手。

不知道谁起了个头,号召大家去抵制二哥在京中的产业,这种杀敌八百自损三千的法子实在是不可取,二哥在京中的产业不多,大部分都是胭脂水粉与成衣店之类。当初进军帝京之时,二哥便定位为“三高”店铺,即高贵、高雅、高端。二哥说出入店铺的多是帝京的官宦贵胄,这些人不缺钱,缺的是荣耀,因此店铺的商品往往都是孤品,价格不需要太高,但绝对能让其拥有者享受独一无二的满足感。

就如前年,二哥命人打造了一副玳瑁镶金珠手镯,那镯子用的是黄金拉丝,选取的是南海千年玳瑁精制而成,上面分别镶嵌着红珊瑚和白珍珠,光彩夺目,宝气华盛,高贵典雅。但二哥只将一个放入店铺出售,说这样方能显示出其珍稀,我非常赞同并鼓励他以后都这样做,毕竟人家买回家需要五千金,而白得一镯子的我又能有什么异议呢?

抵制游家产业的帝京人很快就发现自己越来越大众化,街上的女子面容似乎不如以前那样精致养眼了,就连出门之前都要担心撞衫时谁会更尴尬。

于是又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抵制活动不到十天便结束了,帝京又恢复了色彩斑斓勃勃生机。

这一系列连锁反应让孙盛楠对我的敬仰之情扶摇直上九千里,因为自打她出生以来,从未见过一个女子在帝京有如此传奇的经历,不仅左右朝堂还左右民众,即使所有人都恨我入骨,我却依然做到面不改色宠辱不惊,内心之强脸皮之厚实在令人望尘莫及。

有我这样的反面教材,她爹对她的责骂都是以前的一半。

我何尝不想告诉她我是身不由己?但我总不能挑明了说这是圣上觉得我做事不严谨对我的惩戒吧?

我黯然地走到马厩,便见一匹通身雪白四肢修长的骏马,它四蹄是黑色的,气质高贵非凡,步伐优雅,它正将头搁在我的汗血马背上,我的小马驹一脸娇憨地嚼着草料。

看来圣上赐给我的还是一匹倾城神驹,它与碧落城的我一样,令所有公马神魂颠倒。

我怒火中烧:“呔!你这色马,一大把年纪了真不害臊,还想老马吃嫩草吗?”

那白马不为所动,甚至略带嘲弄地向我打了个响鼻,恨不能将脸贴在那汗血宝马脸上。

我怒了:“枣花,你要有女子的矜持……”

就听身边“噗嗤”一声,安丞炎慢悠悠地走来,手抚摸那白马冲我道:“四小姐,你刚刚叫那汗血马什么?”

“枣花啊,”我向他身后看去,“我三哥呢?”

他并未回答我的问题,又伸手去摸枣花:“本王听说,它本叫追云啊。”

我道:“我知道,这名字既拗口又俗气,我便给改了。”

孙盛楠一脸崇拜:“这你都敢改?佩服佩服!”

我奇道:“为何不能改?”

安丞炎道:“大概是因为陛下取的名。”

我闻言一哆嗦,忙道:“还是追云动听些。”然而再去叫那汗血马追云,它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了。

孙盛楠:“枣花!”

汗血马枣花欢快地长嘶一声。

我忙向安丞炎道:“你看它还是更喜欢别人叫它枣花,它虽然血统高贵却坚持走亲民路线,这种行为值得所有世家子弟学习,以后在正式场合它叫追云,非正式场合就叫枣花好了。”

我又补充一句:“如若陛下问起,你一定要用这般说辞。”

安丞炎:……

陆续有人到马厩牵马,见到安丞炎颇为震惊,纷纷行礼道:“煜王殿下,您如何亲自来牵马?”

我暗自新奇,为何他不能亲自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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