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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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不吃那一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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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美女,不愿意理我吗?”陈瀚桁浅笑着,似乎没有把那墨镜摘掉的打算。

他觉得自己现在这样,轻浮、帅气而又带着一股天然的痞气,再加上背后的豪车,无论是谁,都应该瞬间被击倒,乖乖投怀送抱才对。

然而面前的女人只是轻轻打了声招呼,就快步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若初啊,你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吗?”陈瀚桁有些吃惊,他的视线看着李若初越走越远,直接追了上去。

“陈先生,你是找我有事吗?”李若初被陈瀚桁一下子拦住了,她停下了脚步。

“当然有事啊!”他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掏出一朵玫瑰,“送你的,喜欢吗?”

“哦,不喜欢。”李若初猜对了,这个男人果然是看上自己了,只不过,她想起了昨晚许凌薇说的那些话,也明白了当初见陈瀚桁时自己的想法有多危险,多幼稚,在这个男人进攻之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逃避。

就像许凌薇说的,这个男人什么都有,怎么会看上自己?

李若初自认为自己的魅力并没有那么大,甚至比起许凌薇来,她那稍微可以算上是“美貌”的脸,在许凌薇面前就像普通人一样。

陈瀚桁之所以能看上自己,并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自己身上与生俱来就有的那股“天真”的气息。

天真到可以为一个小说就爱上作者的程度,天真到居然和作者相处了八年的程度,天真到把自己从青春少女耗到了三十多岁的妇女的程度。

陈瀚桁身边的女人,估计并没有像自己一样没什么城府的,那新鲜感才吸引了他吧!

这是李若初思考一夜的结论。

“不喜欢吗?嫌少?”陈瀚桁很惊讶,手中的红玫瑰颤抖了一下。

“不喜欢花。”李若初有话直说,她的确是不喜欢花。

她虽然喜欢浪漫,但不喜欢俗气的浪漫。

“哎?是吗?那,这个呢?”陈瀚桁手中多了一个精致无比的小纸盒,外面包着相当精美的包装。

“麻烦让下,我得去买饭了。”李若初看了下手机,宝贵的午休时间居然被陈瀚桁耽误了五分钟了。

“喂喂,若初啊,你不看看是什么吗?”

“陈先生,我们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叫名字的程度,你要是嫌麻烦,可以叫我李女士。”李若初心中的反感一下子就升起来了。

之前她还对陈瀚桁还有些想法,现在则是一点点的想法都没有了,这人太轻浮了,让她生理上感到一种厌恶。

可以随便叫自己,也可以随便叫别人。可以送自己花和礼物,同样也可以送给别人。

这种人,就是这种人。

“哎哎哎,我说,李若初啊,你怎么了?昨天明明还……”

李若初后悔万分,自己昨天那花痴样,被人家记住了,现在这种反差太大的表现,肯定会加深他对自己的印象,从而更加对自己感兴趣。

言情书上那么写的,电视剧也是如此。

没人这么对他,他就有新鲜感。

李若初当时看小说看电视剧时,觉得这种事实在是太扯,怎么会有女生面对高帅富或者公司帅老总时会表现得很反感呢?但如今看看自己,活脱脱就是这种人设。

她叹了口气。

“陈先生,您什么意思,我大概是理解的,但我昨天可能是喝多了,有点不舒服才那样的。如果那时我对您有什么不敬,请您谅解。现在我必须要去买饭了,请您还是让开吧。”

李若初现在把对他的称谓从“你”变为了“您”,一下子就拉开了和他的距离。

“别买饭啦!我知道有一家的龙虾不错,怎么样,要不要去尝尝?”陈瀚桁再次拦住了李若初。

“我海鲜过敏。”

“那就简单吃顿西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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