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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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拙劣的演技(求推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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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服务生走到近前,先是装模作样的给马文迪确认了一下,然后带上白手套,用开瓶器慢慢的拔出瓶塞。

将瓶塞放下,一只手持酒瓶,另一只手端起酒杯。

添至三分之一杯时,倾倒入醒酒器中。

一众女生聚精会神的盯着汩汩流出的红酒。

很少说话的杨玲珑突然问道“为什么半杯半杯倒?不会这就算一杯了吧?”

坐在她对面的马文迪给她解释“红酒的酒杯样式和大小都不一样的,国际通用的标准是每杯150毫升,每瓶正好可以倒出五杯,所以三分之一杯是没问题的。”

“哦。”

不止是杨玲珑,其她女生也第一次听说这种道理。

四杯红酒都倾倒入醒酒器。

中年服务生先是把酒瓶重新封好,然后拿起醒酒器开始醒酒。

nk了。

程越微微皱眉,对正准备给潘毛毛倒酒的中年服务生道“你好,这酒没醒到位吧?”

中年服务生微微俯身,礼貌笑道“并不是每瓶红酒都需要醒酒的,不同年份,不同工艺,不同品种的葡萄酒,醒酒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程越当然知道不同的红酒,醒酒时间也都不同。

他不但知道醒酒时间跟很多条件有关,还知道木桐酒庄的红酒主要葡萄品种是赤霞珠。

这是一种高单宁葡萄,决定了酒的陈年能力,在这款酒的酿造占比中达到80以上,而高单宁的红酒,醒酒时间起码要二十分钟以上。

更何况木桐酒庄的红酒都是在橡木桶里陈放至少十八个月,醒酒时间还要大大延长。

就算用醒酒器,也没有这么草草甩几下就饮用的道理。

马文迪本就看程越不顺眼。

闻言嘲讽道“兄弟,红酒里边的文化大着呢,我经常去国外,也才只了解了一点点皮毛。”

言下之意,你连一点皮毛都不懂就闭嘴吧。

潘毛毛现在早就已经成了他的小迷妹,胳膊肘拐的那叫一个顺溜。

替马文迪说话“我说程越,咱不懂就先学着点,人家可是专业。”

李美娜坐在程越另一边。

悄悄用肘子碰了他一下“你懂红酒?”

程越摇摇头。

不是不懂,他是不想解释。

刚刚他是一时激动,怕因为醒酒不当浪费一瓶好酒。

现在他想明白了。

虽然瓶子是15年份没错,但里边的红酒未必是原装的。

82年的拉菲总共才产了20万瓶,但是国内一年就要消化掉一百万瓶,可见红酒市场里的假货有多普遍。

木桐酒庄作为与拉菲齐名的一级庄,如果没有假货才让人意外呢。

果然。

当童幼昕面前这一杯添好,程越浅尝一口,就感觉出其中的差距。

从橡木桶里酿出来的红酒,味道微妙,口感柔和丝滑。

而程越刚刚喝掉的这一口。

简直没法评价。

太差劲了。

还不如刚才随主菜一起上来的餐酒味道好喝。

起码刚才的餐酒没什么怪味儿。

可是~

不是每个人都懂红酒。

潘毛毛小心翼翼的抿了一口,慢慢吞咽下去,闭着眼睛越来越陶醉,好像喝到了什么琼脂玉酿。

“味道怎么样?”

马文迪在她旁边,轻声问道。

潘毛毛依旧闭着眼睛,不停点头“好,好喝,太好喝了。”

程越已经彻底无语了。

然而这就是国人对于红酒的认识。

如果说啤酒喝的是心情,白酒喝的是人生,那么红酒喝的就是面子。

管它好喝难喝,贵就对了。

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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