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会,准备吃饭。”光着膀子的潘宥诚往饭桌边上搬了一箱子啤酒后,又往桌上添了两个碗,“哎,你说自从凌龙走了,明明只少了他一个,我就觉得少了很多人似得。”
“俩大男人还能害相思病不成?”王刚坐下后,先给不喝酒的凌二盛了一碗猪蹄膀汤,推到他面前,笑着道,“熬了俩多小时,看看味道怎么样。”
潘宥诚在大家面前挨个放了一瓶啤酒后道,“你说大家伙以前在一起多热闹,冷不丁少了他一个,我就觉得不舒服。”
“我要是走了,你会不会不舒服?”王刚突然问。
“你能往哪里走?”潘宥诚问。
王刚同潘宥诚碰了一杯后道,“我这几天还在那琢磨呢,你说我也是两层铺子,我租给人家,一个月也没多少钱,我还不如自己留着做生意呢,你们说,我做饭店怎么样?”
“想法不错。”凌二把手里的猪蹄啃了精光,接着道,“衣食住行,你随便占上一样,做精了,肯定亏不了。”
王刚道,“这是肯定的,就是不知道生意好不好,咱以前也没开过饭店是不是?”
“这年头做事情千万不要瞻前顾后。”凌二自然不会拦着,他估计王刚也是受了凌龙的影响。
“不是,你也要走啊?”邱绍杰把手里的酒仓皇喝完,迫不及待的问。
王刚道,“什么走不走的,不能说的好听点的,我这是独立创业。”
他早就和凌龙有一样的感觉了,只是一直不方便说,毕竟离了凌二,他真的是什么都做不来。
现在买了铺面,而凌龙又给他做了榜样,他想努力的去尝试一下。
凌二笑着道,“不是聚在一起就是团结,团结是为了发展,如果大家都各自有更好的发展,那就没必要往一起凑。”
邱绍亮道,“其实现在跟分家也没区别了。”
他和凌二等人虽然还住在一起,其实生意上,他兄弟俩和其他人早就分开了,俩人赚钱俩人分,金钱上和凌二等人没有纠葛。
凌二道,“好像是区别不大,要不要住在一起,我随便你们,首先呢,我马上要回家读书了,哪怕是读大学呢,也是在宿舍居多,要是没事,肯定不会跟你们住一块。”
如果真的逼不得已跟人合住,他也果断的选择小姐姐。
王刚道,“就是,我将来是要找老婆的,得跟老婆孩子住一起的,跟你们凑什么热闹,有时间的话,一起喝喝酒,吃吃饭,吹吹牛就差不多了。”
吃饱喝足,醉醺醺的邱家哥俩在俩人单独卧室里嘀嘀咕咕,倒是没有一个肯睡的。
邱绍亮把蚊香点着,拿着蚊香片在屋子里绕了一圈,一个蚊子跟泥巴似得,焊在墙上,一动不动,不注意看,还真不容易发现。
他盯着蚊香的烟,寄希望于飘过去的烟能把蚊子熏死。
不过,他注定是失望的,蚊子依然一动不动。
“这蚊香假的厉害。”他把蚊香放到地上后,点着了一根烟。
“那是浦江的蚊子和老家的蚊子不一样,”邱绍杰总结经验道,“家里的蚊子叫的响亮,嗡嗡的,还没等他落我腿上呢,我就能给他灭了。
这里的蚊子,黑的,咬人毒,也不嗡嗡叫,奶奶个熊,还没来得及拍呢,已经喝足血跑了。”
邱绍亮没接他这话茬,只是转而问道,“老表都不想在这了,咱怎么搞?”
他们原本是奔着老表王刚来的,实际上是跟着凌二混,现在老表要走,他们是去是留,倒是成了一个问题。
跟着王刚走吧,倒是显得跟王刚亲,辜负凌二对他们这么好。
不走吧,不但枉顾亲戚的感情,还有点狼心狗肺,毕竟是王刚带出来的。
“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