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一天她死了,就让我取回她的东西,她说那里面的东西会帮助我。”
“你说的东西是这个?”约翰掏出那个血契徽章。
他真的没有想到,给他寄血契徽章的人竟然会是一个小女孩。
“对,就是它。”凯若看着约翰手中的血契徽章,“妈妈说它的持有人可以帮我完成一个愿望,叔叔,是这样么?”
约翰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因为他还不知道凯若这个未成年小女孩要让自己做什么事。
约翰“你说出来看看,只要愿望不是那么难的话,我都可以答应你。”
凯若“我想让你帮我杀了那个阿姨。这个愿望对叔叔你来说绝不是很难,因为妈妈曾经跟我说,这个徽章的持有人是一个传奇,没有他完成不了的任务。”
约翰心中叹息果然还是要我杀人啊……
我想金盆洗手都不行。
“凯若……其实叔叔已经……”约翰想要拒绝,不仅仅因为这是前身欠下的债,他没有义务偿还。
但……
约翰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凯若就抱来一个精致的木盒。
这个盒子约翰也有一个,不用猜都知道里面是什么。
凯若将木盒打开,里面是码放整齐的酒店金币,足足有两百枚。
一枚金币黑市售价一百万美刀,还是有价无市。
两百枚就是两个亿!
约翰干了大半辈子也就攒了两百大几十枚,并且用的只剩下一百六十五枚了。
由此可见,“铜头蛇”芙妮塔格林确实是战功卓绝,仅比约翰的前身差了一点点。
也证明她同样是个很牛b的杀手,没有堕了她毒蛇暗杀团五蛇之一的身份。
这整整两百枚金币很可能是芙妮塔格林的毕生积蓄。
凯若将盒子双手捧到约翰的面前,“这是妈妈的,一共两百枚金币,再加上那个血契徽章,恳请叔叔帮我和妈妈完成这个愿望,拜托了。”
这才是真正的难以拒绝,血契徽章代表攸关性命的人情,价值两亿美刀的金币代表了天价的酬金。
人情加金钱,根本没有理由拒绝。
并且有实力杀凯若妈妈的人,必然也是个同行。
杀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同行并不违反约翰的原则。
“呼……”
约翰深呼吸一口气,将凯若手中的盒子接了下来,“k,叔叔答应你了。”
一次性能赚两个亿,这么大的生意为什么不接?
想要攒百亿买海岛,有些私活还是必须要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