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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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六章 出众的比例(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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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的总分里面,得分项除了步伐、动力和服从,还有骑手的骑姿和效率。

骑姿其实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打分项。

nn yan ii,是绝对不可能出错的。

但是换到并不行走在时尚圈的盛装舞步裁判这里,把燕尾服的主色调给改了,就很有可能会被一部分竭力捍卫传统的评委认为是“奇装异服”。

大部分的骑手,都不会选择在这样的意见事情上冒险。

除非拥有一骑绝尘的水平,或者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至少齐遇从来么见哪个骑手,是像宦享大哥哥现在这样穿搭的。

如果说,燕尾服和马甲的设计,让齐遇对骑士服的时尚度有了全新的认识。

那么,宦享穿的那条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白色骑士裤,就是彻底让齐遇感到震惊的存在。

这个裤子本色没有任何花样,可那种白,却白得很是特别。

纯白色的裤子,在阳光下会带着一丝丝灰,完全复刻了摇滚伏尔甘鬃毛的颜色。

穿着这样的裤子,气到摇滚铁匠的背上,就能彻底融为一体。

宦享大哥哥180公分的身高,其实算不得是有多么的出众。

但他的身材比例很好。

一双让超模看了都可能会自惭形秽的大长腿。

在燕尾服同色系马靴和银鬃色骑士裤的映衬下,宦享哥哥的腿修长、笔直。

齐遇觉得自己至少要穿上12的高跟鞋,才能有宦享哥哥这样的既视感。

虽说萝卜青菜可有所爱。

有些人就喜欢胖的,有些人就喜欢肌肉发达的。

在齐小遇同学看来,身材对于男生来说,其实是比脸更重要的外貌元素。

一个下身短,上身长。

体态臃肿,满脸赘肉的男生,就算长得不难看,和帅这个字,基本上就没有什么缘分了。

诚然,所有的胖子都是潜力股,问题是,不是每个人都能等到潜力得到发挥的时候。

宝贝小遇遇喜欢的,刚好就是宦享大哥哥这一款,穿衣显瘦,脱衣……

想到脱衣,齐小遇同学忽然发现自己其实是完全没有发言权的。

貌似小遇遇只有扑在宦享怀里哭的那一次,有过不太明显的亲密接触的机会。

在齐小遇同学的想象里,宦享大哥哥作为一个职业马术运动员,身上肯定还是有非常含蓄的肌肉群的。

就是那种拥有隐形肌肉的完美身材。

平时看不太出来,稍微一用力,腹肌也好,肱二头肌也好,就直接出来了。

无尽的想象过后,齐遇终于想到了可以用来形容宦享杀伤力的表达——那杀伤力简直是原子弹爆炸的成千上万倍。

齐小遇同学过度夸张的心里运动,招来了逻辑遇和实在齐再度对峙。

逻辑遇有些不能忍拜托,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花痴,原子弹爆炸那是会死人的!

实在齐并不以为意夸张的修辞手法你小学老师没有教过你吗?

逻辑遇我小学没念完就出国了,我哪知道什么修辞?

实在齐没念完就出国,又不是没念就出国了。你现在中文专业的学费是白交的吗?

逻辑遇我正打算去退呢,你有意见?

“要不然我们今天就骑着各自的马溜达吧,我觉得摇滚伏尔甘是天生的明星,不应该就这么跟着我,成为一匹普普通的盛装舞步马。”

齐小遇同学的心里活动过于丰富,以至于都没有听到宦享问她的问题。

等到宦享都准备直接翻身上马骑到本色信仰身上去了,齐遇才反应过来。

“宦享哥哥,你是不是觉得,摇滚伏尔甘,每一个动作都好看,参加所有的比赛都会是所向披靡的?”

“难道不是吗?”宦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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