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在孙坨子的店里住了几天,整日也没什么事干,要么喝酒,要么吃饭,平时也看看孙坨子的干活。
孙坨子干活的时候非常认真,尤其是擦桌子,他拿抹布擦桌子的时候总是全神贯注,好像他不是在擦桌子,而是在清洁一件艺术品。
王忠从来没见过孙坨子练武,他已经将武功融入平时的一举一动之中,自然流畅,让人看不出一点端倪,除非你是先天境界的高手,否则在外人看来,孙坨子就是一个不会武功的老实人。
王忠自问没有孙坨子的本事,那是他常年隐藏自己,习惯成自然的结果,不过王忠也没必要隐藏自己。
所以孙坨子自王忠进入食肆的那天起,就知道他是个高手,甚至知道他卖了一本秘籍给龙啸云,因为食肆距离兴云庄不远,正好能看到庄子的大门。
这几天王忠在观察孙坨子,其实孙坨子也在观察他,两人互相观察许久后,对于对方都得出一个结论。
“这是一个高手!”
“这是一个英雄!”
高手是孙坨子对王忠的评价,作为兵器谱排名第一天机老人的儿子,孙坨子出生武林大家,一生看过无数高手,可是对于王忠,孙坨子始终看不准。
王忠平时很懒散,在食肆里吃喝都很普通,喝的是最下等的烈酒,吃的也是一些小菜。
可在孙坨子眼中,哪怕王忠喝的只是最低等的烈酒,都有一种贵族的气质,那是先天境界自然带来的气势,反应的也是自身最根本的气势。
江湖上先天高手不少,孙坨子也见过很多,可像王忠这样拥有贵气的高手不多,他更像是那高高在上的朝廷贵族,而不像一个混迹江湖人。
可是贵族绝不会喝劣酒,所以孙坨子看不穿王忠,不论是武功,还是出身。
同样的,王忠对孙坨子的评价也很高。
孙坨子虽然出生名门,可先天不足,生有残疾,却能将武功练到先天,绝不简单,更何况为了王怜花一个承诺,在兴云庄外守了十余年,空有一身武艺却只能做一些小生意,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王忠自问做不到,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是怎么能忍十多年不动武,一直窝在一个小店里默默的保护着兴云庄里的“怜花宝鉴”。
所以王忠认为孙坨子是个英雄,英雄注定命苦,孙坨子压抑十余年,恐怕心中的苦闷比谁都重。
“客官,还要些别的东西吗?”孙坨子这几天一直招呼王忠,就像平常的食客一样。
“再来壶酒吧!”王忠指了指桌子上的空酒瓶道。
“多给他两壶。”一个清冷的声音从孙坨子背后传来。
出声之人是个年轻人,长相颇为英俊,手拿一把长剑,自顾自的走到王忠桌前,将剑“碰”的一声放到餐桌上,毫不客气的坐在王忠旁边。
“这位朋友是想请我喝酒?”王忠确定不认识眼前的青年。
“你有什么想吃的尽情点,我付账!”青年冷冷的说道:“你以后就吃不到了。”
王忠眉毛挑了挑,然后问道:“阁下与我有仇?”
青年回道:“无仇无怨。”
王忠又问道:“我们认识吗?”
青年回道:“素未谋面。”
王忠疑惑道:“那你为什么要杀我?”
青年道:“因为你伤了一个不该伤的人!”
王忠眼睛一眯,然后问道:“林仙儿是你什么人?”
青年眼神柔和的一点,“这不是你该知道的。”
这时孙坨子拿来两壶酒,不过并不是王忠常喝的劣酒,而是两壶烧刀子,酒未到酒味就已飘来。
青年拿出一锭金子放在桌子上,别说两壶酒,就是买下这家破店都可以。
“拿着钱走,一会这里不安全。”青年对孙坨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