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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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血符(为只要99998万赏加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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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坐上兜兜转转的班车,好不容易回到了宝庆市区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到了下午的四点过后。

他没有立刻回家,而是在市区到处晃悠了起来,试图能找到朱砂售卖的地方。

然而,直到他折腾到了天黑的以后,连续不知道问了多少家的中药店,依然都是没有半点的收获。

就算有那么几家中药店,还有着一点朱砂这玩意的库存。

但是不管张伟如何的要求,对方实在不肯因为赚上张伟的这点不多的小钱,而违反市府的禁令,惹上更大的一些麻烦。

当然,要是张伟真的下血本重金求购的话,说不定还能买到一点。

问题是真要甩出大把钞票的话,张伟哪里可能舍得。

比如说在一家火车站附近的小药店,脸上涂着厚厚的一层化妆品的老板娘,眼见着张伟真心是急需购买朱砂。

她先是看了一眼不大的店铺中,没有其他人存在后。

才是压低的声音对着张伟说到“要是你出十块钱一克的话,我能卖给你几百块钱的,不过你可得答应我不能出去瞎说才行。”

听到了那个坑爹的价格之后,张伟二话不说的掉头就走。

话说连买点五花肉给刘蓉做顿红烧肉,他都要在菜市场上货比上好几个三家,所为的就是能便宜个一块八毛的。

而曾经才一块钱一克的朱砂,现在却暴涨了十倍的价格卖给自己,岂不是想把自己当成肥猪,杀了好放血么。

在想到放血这点的时候,张伟倒是在心里升起了一个设想

要是用自己的血来代替朱砂画符,不知道有么有效果?众多的电影里,那些和尚、道士开大招的时候,貌似就会常采用这样的办法。

一打开这个思路,张伟立刻就分析起了其中的可能性来。

还别说,经过他仔细的分析了一番后,张伟觉得这种做法具有相当的科学性,以及可操纵性。

人类本来就号称着万灵之首,姑且不论是不是真的,但人的血液都能算是人体里精华,总会比朱砂这些死物强些。

更重要的是,如今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军大衣张地仙,他体内蕴含着真元的血液,又怎么可能是那些吃瓜群众所比拟的。

另外放血伤身这点,对别人来说可能会是个大问题。

但是对恢复能力惊人的他说,那就不叫一个事情;不管有没有用,先放个半斤的鲜血出来试试再说。

想到了这里,张伟连忙向着家中小跑了回去。

现在都已经七点多钟了,他还要吃上一顿饱饭,在午夜一点来临之前,最少需要画出五张符箓;在时间上,还真有点的小紧张。

幸运的是在六点多钟的时候,他接到了刘蓉的信息。

在信息里刘蓉告诉他今晚上她妈妈刘芳不用加班,早早的就回家了;所以今晚非常可惜,不能陪着他一起复习功课了等等。

看到信息之后,张伟算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当刘蓉在身边的时候,他不方便放血画符什么的还不说。

最关键的问题是,当那些在刘蓉眼里异常容易的题目,在给自己连续的讲了几次之后,自己还是一脑袋的浆糊。

那种巨大失落和无力的感觉,真心是让他感到扎心无比……

直到回家煮饭的时候,张伟这才发现家里剩下的大米,已经不够自己的一顿的饭量了。

大概不到五斤左右的大米,要是换成刘蓉她们母女的话,指不定能吃上一个星期的时间;但是换成张伟的话,也就是煮成大米粥后,勉强能糊弄饱肚皮。

不过数个小时之后,他就要面对着一场艰难的战斗。

那啥!要是连顿饱饭都没有吃上,就去进行这样的艰难战斗,张伟多少还是不能说服自己。

再急急忙忙的出门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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