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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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狼来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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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了一整天,林淼晚上去少年宫学琴的时候,压根儿都想不起关于洛漓这个隔空前任小同桌的事情来。当然以他的心理年龄,要真把这个么小的孩子当回事,那才叫中年金鱼佬附身。

心理上有没有变态暂且不谈,不过犯罪潜质是绝对存在了。

林淼一整晚都全神贯注地在钟初惠的忍耐包容下做着最最基础的音阶练习,奈何早上消耗精力太多,越是弹得认真,就越是手残得厉害。

边上同时间进来的小屁孩都能用两倍速度弹了,他依然还是弹得毫无感觉,对乐器的操作能力能之低下,连林淼自己都想把这双手给剁了喂狗。

钟初惠很偏心地陪在林淼身边,坐满了几乎整整两节课。

但无论她怎么用心教,林淼还是半点长进都没有。钟初惠唯有感叹老天爷果然还是公平的,似乎给了林淼一切,可显然又剥夺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看着林淼那纤长白皙犹如小姑娘的指头,钟老师很是有些莫名,将来这孩子的这双手到底会用来操作什么东西。

拿笔吗?似乎当数学家或者科学家,也用不着这么好看的手吧……

林淼这日了狗的学琴进度,被教室里的熊孩子和熊家长们笑话了一整晚。

下课后黑着脸回家,林淼在路上又想起上辈子自家老林干的一件更荒唐的事情。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老林年轻的时候大概属于乐感比较超群的那种,对乐器很有天分,各种管弦乐器拿到手上随便搞搞就能会个七七八八。据他本人吹的牛逼,学二胡只用了半天时间。

所以有了这样的生活体验,老林就觉得乐器应该是全世界最容易学的东西。

后来老林事业垮了之后,还依然念念不忘想让林淼学点音乐,陶冶情操也好,自娱自乐也好,反正会一点,总好过完全不会。

由于老林年轻的时候想学小提琴又买不起琴,当时想到这件事,他就心血来潮给林淼买了一把便宜货,寄希望于儿子也能继承自己的衣钵,可以自学成才。然而,老林最终还是失望了。

因为在动手能力上和手脑协调这项技能上,林淼几乎100遗传了亲妈的基因。

那把小提琴买来之后就一直束之高阁,直到多年以后,琴弦都因为缺少保养而断掉了,林淼也不曾拉出过一段完整的旋律。而且林淼打心底里觉得,老林这一厢情愿的想法确实够扯蛋的。

凭什么你就这么看不起小提琴啊?

自学成才哪有这么容易啊?

人家小提琴不要面子的啊?

“唉……”林淼坐在老妈自行车后座的幼儿专用座上,发出了一声叹息。

这辈子,想把乐器玩得有多溜是不指望了。总归天分上限太低。这钢琴就当是为父亲学的吧,以后如果家里买得起钢琴,哪天兴致来了可以弹琴给老林听听,也让他高兴高兴……

晚上回到家,林淼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累得差不多倒头就睡。

次日是星期天,林淼早上难得睡了个懒觉,8点多才起来。

起床之后,向来周末晚起的老林,已经出门了。林淼问了问老妈,江萍黑着脸说老林是去乡下找林淼的祖母了。

林淼知道江萍和他祖母一直婆媳关系紧张,也就没有再多问。

吃过早饭,9点来钟,林淼拒绝了小院前后一群小屁孩的邀约,静静坐在家里发呆。

奥数题也不想做,《小院杂谈》的序言也没心情写,电视节目就更懒得看,感觉人生空虚至极。

挥霍了半个小时的生命后,他才终于回过魂来,然后拿出四百格,写下了五个大字。

入党申请书。

这东西,指望老林自己写,估计他得拖到猴年马月。

而且想来以老林的真实水平,他应该也憋不出几个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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