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并且下了死命令,在他们回来之前,谁都不能动这麻袋。
这一举动,气的查尔斯直想掀桌。
在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中,六莽带着人走了。
此时,麻袋里,伊丽莎白的肩头,跳出了一只睡眼惺忪的小蜘蛛,它茫然的看着一切。
地下乱市的路面坑坑洼洼,狭小阴暗的小路里,不知隐藏着多少龌龊。
一头醉醺醺的白熊,着上身,脚上缠着发黄的白带,断了一条胳膊,此刻走路,一步晃三下。
它模糊的视线中,有一个人族的女孩子,站在街上仰望头顶。
“嘿,稀奇。”独臂白熊晃悠着身子,走到近前,顶着一张大脸,阴影落在了女孩的脸上“还是个生面孔。嘿,居然一点都不怕我,有几分胆量。”
女孩儿翻了一个白眼,就要错身而过。
“慢着,”一只熊掌横在了脸前,女孩儿无奈的叹了口气,白熊重新挡了上来“在这地下乱市里,哪个不晓得我独臂熊王?哪个不得给我毕恭毕敬?是你想走就能走的了的?”
周围逐渐聚集起来人群,无论是人族也好,怪异也罢,天生都有爱看热闹的基因。
独臂白熊,百年前参加过水晶城与七大怪异的所有战役,屠狗无数,甚至打伤过嗜血兽,当年的威名盛极一时。可惜,就是没什么谋略。
在最后一场战争中,被人算计,丢了一条胳膊,又被打成了重伤,至今不曾完全痊愈。
它来到地下乱市,是因为追杀一名别地的间谍。
当时,地下乱市的三巨头还未崛起。城市里远比现在更要混乱与无序,流血死斗,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这让熊王找到了当年战场上的感觉,于是立马喜欢上了这里。这一待,便到了现在。
因为,它是上过战场的狠茬子,又生斗。这么些年下来,地下乱市里一大半的人,都跟它打过。
“独臂熊王”的称号,也就慢慢的流传开来了。
“独臂怂王?”女孩儿看起来有点天然呆。
周围的人群,哄笑一片,独臂熊王的脸立马挂不住了,心头的几分恶气,涌了上来“女娃子,我看你还小,给你个机会,重说一遍,不要自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