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高照,地平线上冒出几个头皮澄亮的脑袋,巴掌大的头发编成一个金钱鼠辫挂在后脑勺,丑陋不堪。
才七个人的队伍,可衣服却穿得杂乱无章五花八门。
有的身披白色棉甲,有的穿着蒙古长袍,还有裹着汉人的棉服直裰,四个真奴,二个鞑子,一个负责带路的大明降军,标准的三国联军阵型。
“干翻鞑虏,尽量活抓降人。”
吴承锋抽刀出鞘,坐在马上杀气腾腾,分配战斗任务。
“诺!”
不用于千户大人的谨慎,吴承锋手下的锦衣将校一个个自信满满,轰然应道。
作为锦衣卫中的精锐,在场众人无不是百里挑一的高手,他们动作娴熟,取出手弩安装好箭矢,又把加长的管套和绣春刀旋紧。
马战讲究一寸长一寸强,锦衣卫用的绣春刀,如果不加长,无疑要吃亏。
对面,远远看见吴承锋等十一个大明将士,鞑虏不惊反喜,挥舞着手里的腰刀大声呜呼着快马加鞭往上冲。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战功。
只要他们冲上去,大明士兵肯定四散而逃,没有组织的散兵残勇,还不是任他们宰割。
只不过今天情况有点特殊,他们碰到敢于短兵相接的大明勇士。
相距百米的时候,双方便开始相互射击。
这么短的距离,双方只来得发出一箭,高速奔驰的战马便已经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
鞑子箭术高超,在高速的运动中,冲在吴承锋前面的锦衣将士,被鞑子一箭射中胸膛,呜咽着落马不知死活。
这一幕刺激得吴承锋肝胆欲裂,胸中的热血奔涌,也顾不得其他。
“杀!”
双腿夹紧战马,吴承锋居高临下从山坡一马当先冲下来,近一米长的绣春刀加上套管,足有一米三左右。
势大力沉的一刀带着呼啸声朝鞑子斩杀而去,面前的鞑子面露惊骇之色,全力格挡,可还是被吴承锋一刀斩尽肩膀约三寸。
十多年磨炼出来的杀人术,在这一刻显现出威力。
吴承锋不待刀势用老,绣春刀借势横拉,鞑子斥候的脑袋脱离肩膀飞出,脖颈处血流如泉激射而出。
“去死!”
眼角处,吴承锋看见一个鞑子试图偷袭他,从马鞍边上的套袋中取出匕首,用力朝他甩去。
“噗!”
鞑子捂着插入胸膛的匕首,血水瞬间磅礴而出。
不待他有所反应,旁边冲出一名锦衣将士,锋利的绣春刀从他腰间捅过,长长的刀锋带着血刺穿身体……
“老四,小心!”
战场形势变幻莫测,吴承锋看见一个鞑虏掏出弓箭,张弓朝正和鞑子斥候首领激战的袍泽射去。
急切间,吴承锋什么都没有想,一催战马,朝弓箭的方向迎面扑去。
眼睁睁看着呼啸而至的长箭,吴承锋无法躲避,一咬牙,侧转身体,左肩迎上。
“噗嗤”一声,吴承锋的左臂中箭。
因为距离较近,巨大的冲击力使得他差点摔落马下。
性命攸关之际,吴承锋咬紧牙关忍住疼痛,稳住身形,眼中蓦然升起一股杀意,大喝一声,用劲全身之力将绣春刀轮劈过去。
那个鞑子想不到余佑汉动作如此迅速,手中的弓箭都来不及丢掉,便被他斜劈与马下,一命呜呼。
七个鞑虏斥候,吴承锋一人就斩杀了三个,剩下的战斗相对来讲就简单许多。
战场上需要的是配合,个人的勇武只是锦上添花,并没有什么大用。
最终,在付出一个锦衣将士将士的牺牲后,鞑子斥候小队被斩杀殆尽。
连先前说要留活口的大明降人,也未能幸免。
杀红眼了啊!
骤然喧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