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孟一荻没有再和明琛说话。
一是她没那个精力,二是明琛神贯注,已然战胜了紧张的心理。
她略垂着眼皮,有些犯困,却听从明琛先前的叮嘱强撑着没让自己睡过去。
但这样熬着实在难受,她索性观察起他来,没办法,不找点儿事情转移注意力,她一定会睡过去的。
只见明琛拿着手术刀,那样子倒不像是第一次给人动手术,眼神很专注认真,嘴唇也抿着,以至于面部线条给人的感觉很紧绷,鼻尖和额头更是缀满了细密的汗珠。
这弄得如临大敌似的,孟一荻竟然觉得有几分好笑。
好在她忍住了,毕竟这家伙太严肃了,她可不想他严肃变紧张,然后给她一刀。
不过接下来就是让她笑她也笑不出来了,被手术刀划开的伤口有些钝痛,像许多只小蚂蚁在噬咬着一样,麻醉剂的效果并不理想。
“再撑撑,看到子弹了。”明琛抬眸望着她道。
孟一荻点头,偏头看向自己的手臂,但因为伤口在胳膊外侧,所以她看不到。
视线微抬,她看到明琛将手术刀换成了镊子,随后伤口被冰凉的镊子侵入,虽然痛感并不强烈,但她明显能感觉到他在里面翻找着什么。
努力不去想伤口狰狞的样子,她继续打量着明琛。
这家伙的睫毛可真长,让她想起了当年高中追过的星。
曾经她的爱豆在雪地里拍摄过一组照片,雪花落在睫毛上而不融化,让她少女心爆棚,惊呼睫毛杀,不曾想现实中竟然真的有男生的睫毛可以和她爱豆的媲美。
还有,这人长得……客观公正来讲,还是挺赏心悦目的。
先前灰头土脸都能看得出英俊,现下洗干净了脸,俊朗的眉目更是一览无余,哪怕是脸上的刮伤也无法影响这种远胜他人的帅气。
不过这并不是她的理想型,她的理想型是她母亲那一辈的警界神话、当年f省的刑侦总队队长、国重案特聘顾问团的队长宋臻。
大叔、型男,这才是她的理想型,眼前的这个,充其量就是只小奶狗。
“呵。”想到这里,孟一荻不禁自嘲的轻笑一声,她在琢磨什么呢?
就在这时,明琛握住镊子往外一拔。
她的笑容立即僵在了脸上,痛得眉头紧皱。
“出来了。”明琛如此说道。
紧接着孟一荻听到清脆的一声响,子弹被明琛扔进了托盘里,还沾着些血肉,在托盘里滚出了一条痕迹。
她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随着这颗子弹一块儿被拔出,只剩下肉体最真实的感受——痛。
明琛明显松了口气,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迅速地对伤口进行清理、消毒和缝合。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终于,明琛部弄完,剪掉缝合线头。
“可以了。”他放下镊子,毫无形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好像他才是刚动完手术的病人。
孟一荻扭头看着他,又瞅向自己的胳膊,依旧什么都看不见,她不禁拧起了眉头,问“是不是跟蜈蚣一样?”
“啊?”
“我说伤口。”孟一荻的视线落在胳膊上。
明琛立即反应过来,然后有些赧然,他的缝合技术的确不怎么好,但这是他第一次在活人身上操刀,而且她的伤口本身就很不规则,所以缝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看见他的神色,孟一荻就能想象出那被缝成歪歪扭扭的伤口,她不禁叹了口气,“我就知道,肯定很丑。”
“丑?”居然嫌弃他缝合的伤口丑?他好歹救了她吧!
“不丑吗?”孟一荻反问。
明琛哑住,但他也没法骗自己,最后只能嘟囔道“是挺丑的。”
丑到他也不想承认这是他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