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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田面与田底(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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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农所有土地占全部耕地的27%,中农和贫农的土地占到64%,如果加上富农的10%,,自耕农经济占有绝对优势75%。

这些数据给予人们一个强烈的印象:土地所有权高度分散化,自耕农经济占有绝对优势,决非一朝一夕形成的。

包括松江县的情况也是如此,在1950年土地改革前对松江县新农乡的调查显示,各阶层所有的土地占全部耕地的比率分别是:地主2734,,富农2077,,中农3944,,贫农1194,。

富农、中农、贫农所有的土地占全部耕地的72%,,大大超过地主的27%,自耕农经济占明显优势。

而且该乡地主所有土地的将近一半是自耕田,还有19%的土地是佃人田,可见是规模不大的小地主。

195个地主,平均每户出租土地37亩,这些地主中,54户在上海市,49户在松江县城,62户在泗泾镇,都属于“城居地主”。

1950年对南汇、川沙、上海三县各阶层土地占有状况的调查表明,地主所有土地的比率,比嘉定、松江地区更低:南汇13%,,川沙14%,,上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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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县地主所有土地的比率都不超过20%,大大低于中农所有土地的比率,而且也低于贫农所有土地的比率。

这三个县地主所有土地的绝对数也很低,每户平均低于50亩,分别是:南汇地主户均3215亩,川沙地主户均4463亩,上海地主户均3225亩。

这种令人惊讶的事实,恐怕是大大出于一般人的意料的。

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已经接受了一个权威的论断:“大量土地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广大农民,只有少量土地或没有土地”。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情况是复杂的,不可一概而论。

在工商业高度发达的苏南地区,就不是如此。

但20世纪50年代初,一些学者鉴于苏南的特殊性,提出“苏南无封建”的看法,结果遭到严厉的批判。

其实作为一个学术问题,“苏南无封建”是可以探讨的,不必一棍子打死。

如果把这种现象与江南市镇的早期工业化联系起来,并且进一步把它与上海等大城市的近代化联系起来,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基于同样的背景,随着地权的分散化趋势,江南市镇四乡普遍出现田面权与田底权分离的现象,也就是说,在同一块土地上,形成两个所有权——田面权与田底权,以及两个所有权人——田面业主与田底业主。

这种现象被当时人称为“一田二主”。

最为典型的史料就是光绪《周庄镇志》卷四风俗中的一段话:

“俗有田底、田面之称,田面者佃农之所有,田主只有田底而已。盖与佃农各有其半,故田主虽易,而佃农不易;佃农或易,而田主亦不易。有时购田建公署,架民屋,而田价必田主与佃农两议而瓜分之,至少亦十分之四也。”

《周庄镇志》的编者陶煦先生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他敏锐而精确地把田面权与田底权分离后形成的“一田二主”的本质揭示出来,实属难能可贵。

因为直至今日,一些学者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还没有达到陶煦的水平,不承认有“一田二主”的存在,不承认田面权是一种所有权,武断的下结论:“田面权就是永佃权”。

这种看法,由来已久,也事出有因。

在许多学者看来,田面权与永佃权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是两种不同的物权,简单地说,前者是所有权,后者是使用权。

从陶煦的话中可以知道,当一块耕地被征用于建造公署民屋时,它的田价必须由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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