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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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好诗好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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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妧取了衣裳,就由胡良陪着连夜赶回镇上,由于太晚的缘故,胡良也在医馆住下没走。

第二天下午,到了约定时刻,季妧趁大宝喝了药刚睡着,匆忙赶到书院前面的路口等着。宋璟回号舍放下东西,片刻没耽误就来会合,两人一起去了他说的那家书铺。

书铺规模算不上大,却还算齐全,总共两间门脸,一间卖文房四宝,一间卖各类书籍。

书铺老板姓方,听宋璟把情况说了一遍,虽然很信任他的为人,但看到来的是个小姑娘,不免有些迟疑。

时下,读书识字是男丁才有的特权,村里识字的男娃尚且没有几个,她一个女娃能识字?

就算侥幸识得几个罢,但抄书可不是识字就能行的。

季妧自然明白他心中的疑虑,出声询问“可否借老板纸笔一用。”

这就是主动要求接受考核的意思了。

方老板眉头一展。也罢,让她写几个字,这样也好找个由头拒绝,又不伤了两人面子。

店铺的伙计很快将东西送来,宋璟一旁替她研墨,季妧稍微思索了一下,提笔落墨,一气呵成。

她墨的是首七言诗,每写一句,方老板就跟着念一句,待最后一字收尾,更是拊掌拍桌,连声叫好。

“好一个‘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好诗,好诗!不知这诗出自……”

季妧怕他误会,解释道“诗的作者是一位叫黄庭坚的老先生,我也是无意中读到……甚是喜欢。”

方老板捋着短须,目光放远,显然在想这黄庭坚是何许神圣。

从事这个行业,文化圈的名人不说了如指掌,还是熟知一二的,按理说如此才华,早该蜚声文坛了才对。

但思索良久也无所得,想来应该是位隐士。他遗憾的摇头,转而欣赏起季妧的字。

诗自是不凡,更难得的是季妧竟写得一笔好字,宋璟将那张纸自桌案上拿起,细细端详。

笔酣墨饱、挥豪自如,字里行间浸润出一种不羁的洒脱和肆意,很像是她给人的感觉,安静下藏着引而不发的飞扬。

老板也情不自禁的点头,同时还有些意外“一般姑娘家学的都是簪花小楷,似你这般笔力和格局,竟是少见,丝毫不输男儿。”

这已经是极大的肯定了。

季妧松了口气,接下来便是详谈具体。

大周朝雕版印刷术已经普及,大致的工艺流程是先在一张薄纸上写上字,反贴在木板上,再把字刻出,然后在板上加墨印刷。

总得来说印一部书是一项很庞大的工程,周期长,且耗资不菲,从而也就决定了书的单本售价低不到哪去。

拿最近盛行的《元气集》举例,仅有四十页篇幅,刻了不过一百首名家诗作,但印造、纸墨、工食钱种种加在一起,成本却是十六两白银。

这种价码,有几个人消费得起?

基于这种情况,抄书行业便应运而生。

且不说手抄本要比刻印本卖的便宜,让一些囊中羞涩的人也能买得起书;生活窘迫的读书人通过抄书,还能解决经济问题,得以维持生计。

比如宋璟,从老板口中得知,他已经在这里抄书四五年了。

有人是为了赚钱的目的简单复制已有的书籍,有些人却是将抄书作为一种知识习得的手段。

季妧觉得宋璟应该算兼而有之,且更偏向后一种。

昨天马车上那么暗的天光,他都捧着书看得孜孜不倦,似这般如饥似渴的学习态度,也难怪能连过县、府两试了。

至于季妧自己,明显就是第一种,因而她直接就问老板抄哪一种最能赚钱。

书铺的主要消费群体是读书人,而读书人十有八九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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