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丰易一直高度警惕着,仍旧是险中又险地躲开了这一枪,但是再想重新隐匿起来已经不可能,那些搜寻他们的人已经发现了他。
大胡子见陈景峰不再一味闪躲,也开始移动起身体,别看犹如铁塔一样的身体,却是非常灵活。
陈景峰几次开枪回击都被他躲开。
只剩下安云衫没有暴露,!,但是大胡子一移动,安云衫想要接近他就难的多。
安云衫悄然蹲在芦苇丛当中,身边几次过人都没有发现她,胳膊上的伤势对她造不成影响。
而胳膊上的血腥味在这弥漫着血气的芦苇荡当中也显得微不足道,根本不足以引起人的怀疑。
她依然隐匿的很好。
唐丰易的隐匿水平已经算得上高了,那种情况下依然被大胡子轻易发现,这家伙,不能只以表面状况评论。
她的隐匿水平比唐丰易高上一线,但是负伤之下,实力应该有所下滑,这种状况,恐怕也很难不被大胡子发现。
再加上大胡子现在高速移动追逐着陈景峰,周围很多他的人,安云衫这时候出现,除了暴露自己,也没有其他的作用。
安云衫不喜欢浪费机会。
安云衫仔细预判过,不论她怎么出手,都没办法一击干掉大胡子。
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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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废掉他的双手是最好的,不行的话,也要废掉他的腿!
然后这一次安云衫却失算了,她刚刚准备行动,倏然浑身汗毛一起,那两个几次在她面前过而未觉的男人出现在她的面前,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
“以为自己藏得很好?”
一个人操着半生不熟的海内语言说道。
“这么香甜的血腥味,和那些臭烘烘的味道简直天壤之别,好想喝一口啊”
另外一个人微微弯腰,似乎是闻了闻安云衫那条受伤的胳膊,一脸陶醉。
安云衫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因为血腥味找到她,在他们废话第二句的时候,一脚上撩将那个对准她的枪口踢开,随后突突两枪将这两个人干掉。
她就喜欢敌人废话。
不死你们死谁?
尽管干掉了这两个突然出现的人,但安云衫的行踪已经暴露了,他们的计划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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