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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我喜欢,他就是最好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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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被一只手摁在了篮板上面!

钉板大帽!

是科比吗?

詹宁斯不可置信的回头,正好看到周慕白从空中落下,手中还抓着篮球。

周慕白一落地,单手一甩,篮球如同炮弹一般飞向前场。

前场有一个黑色魅影闪动,接球之后三步暴扣!

那是黑曼巴科比。

他的嗅觉太敏锐了,在周慕白盖帽的一刻,他就嗅到了血腥的味道,立刻跑回前场,他知道只要自己跑得快,以周慕白的视野不可能看不到他的,也不可能传不过去,所以,关键就在于——他能不能摆脱卡洛斯德尔菲诺的防守。

嗯……这个时候的科比还没有受过跟腱大伤,这个时候还是他的巅峰期,虽然已经不是小飞侠,但他的速度依然不是卡洛斯德尔菲诺能比的。

詹宁斯心中的怒火勃发,脸色涨得通红,他没有意识到,或者是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有时候愤怒只是源于自己的无能。

詹宁斯很愤怒,但打架是不敢的,看对面那个凶神恶煞一般的阿泰斯特,他怀疑阿泰的一拳就能够让他尝到自己脑浆的味道。

不能打架,那就只能打球,詹宁斯还真不信邪,直接拿球就突周慕白。

喜欢突破的球迷都知道,突破不仅靠速度,还看身体的对抗能力,一旦防守者的速度跟上了,那么决定突破效果的就是身体对抗了。

詹宁斯速度被限制,身体对抗上他又大吃一惊,即便是高速运动中,他依然没有办法怼开周慕白。

背打时候没有撞开可以理解,毕竟周慕白虽然看起来和他一样瘦,但至少比他高十厘米,体重上很可能比他重个七八公斤是可能的。

但高速运动中,这点体重能够起的作用就没有那么重要了,这种时候是看重心。

高速运动中要保持重心何其艰难,有时候我们看比赛,在高速突破的时候,一个小个子都可以把大中锋怼到界外去,那不全是小个子的能力,更多的是来之中锋自己身体的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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