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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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大受欢迎(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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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的原因。

争执不过马如月,九婶收下了银手镯。

不过,她可不敢戴着。

“得收藏好,回头过年没事做空闲的时候再戴着,这样也不至于做事的时候磨坏了。”九婶找来一张新布条,里三层外三层的包了一个严严实实。

银手镯哪有磨坏的。

不过马如月也明白,有些东西越好越豪华,她们就越要保持低调,唯恐被人知道了惦记。

这种人一般都很聪明。

当然,也有人哪怕买一件新衣服也惟恐别人不知道了一般的招摇过市。

就像现代的人,越有的越低调,反倒是那些个半罐子水的响叮当,买个a货高仿的拽得就像和真的奢侈品一般张扬。

九婶留下马如月吃午饭,但是因为中午有客,她还得亲自下厨才能做出来吃的。

马如月让她忙去,自己又去了十二婶家里。

同样的是提了一大包的蜜饯糖果之类的给十二婶。

“你想得真周到。”十二婶感慨道“托了你和二少爷的福,我们现在的日子好过多了。”

十二婶告诉马如月,去年过年的时候如意布行每一家都分了银子;现在田土包产到户,又全都挂在江智远名下不用交捐税,整个江氏族人就迎来了新的生机。

江家大坝再度被人追捧。

“现在四里八乡的姑娘都想嫁到江家大坝来呢。”十二婶笑道“连我们家智苏都有人提亲了,我寻思着考虑考虑。”

智苏,十二婶的二儿子,今年才十二岁。

“是啊,对方十五岁,谈起来有点早。”十二婶笑道“女方还说如果觉得可以,今年都可以成亲,过几年圆房就是了。”

这是童养媳,不对,是童养婿啊。

“年纪倒不是问题,女大三抱金砖,找一个比智苏大的媳妇儿也是有点好事的,回头可以替家里做点事,什么事儿也不用我操心。”十二婶道“主要是她们那一家人条件很差,然寻思着估计是养不起了这么多孩子,所以才想将长大了的闺女急于嫁出去。”

嫁一个穷人又不甘心,自然就想往江家大坝嫁更好一些,只要人勤奋就会衣食无忧。

这样的条件在整个宜昌县都是数一数二的优势,再加上现在的县太爷都是江家大坝的人,就如皇亲国戚一般无人敢招惹了。

“这事儿还是要看智苏的意思吧。”马如月心里抽了抽,这也算是她给江家大坝带来的福利?

智苏都有人提亲了,那江智荣他们呢。

“智荣一直在边疆,听说当了官了,从来没有回来过。”十二婶道“按里他是已经到了成亲的年纪了,也没人管,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倒是听人说有人看中了江智路,就是跟着二少爷身边的那个孩子。”

江智路的前程是不会差的。

马如月教给了他们兄弟四人很多东西,可以说都能派上用场的。

至少江智荣能升官很大一部分都得益于他的身手不凡。

马如月的本事从来没有花花套路的,而是直接一招见效。

江智路被江智远塞进了衙役的捕快班,当时很多老人儿都有点看不起他。

当面不敢惹,背地里说坏话。

偏偏又被江智路听见了,索性点名让那个说坏话的人单挑。

这是一个三十出头正直壮年的男人,在衙门里混了十年有余论本事就只比万捕头差了一些。

面对江智路的挑战半点都不虚,还带着几分轻蔑来的。

结果,被江智路三招就放翻在地。

旁边观看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立即就有人上前想要挑战一次。

最后江智路是完胜了,连万捕头都丢了面子。

江智远说,江智路就凭着这一身的抓拿之术直接将那一杆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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