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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绝世天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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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人点头附和道“是啊,这首诗不仅辞藻华丽优美,而且情景动人,是我平生所仅见,描写佳人最妙的一首诗啊!”

还有一人激动地道“这首诗,至少也是诗魂之境吧?我等能够见证这等好诗在此诞生,当属送给紫烟小姐,最好的生日礼物了!”

众才子议论纷纷,不少人都觉得今天的诗会,恐怕苏牧已经无法和李白相比了,就算苏牧才气过人,但要作出如此佳作来,那是没有可能的,因为这首诗的意境,太高了。

许紫烟激动地道“不,各位才子,你们小看了这首诗,小女子认为,李公子这首诗,至少达到了诗骨之境啊,这,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李公子诚不欺我,这个惊喜好大啊!”

说着,许紫烟那双含情妙目,便紧紧的盯在了李白身上。

这双眼睛里面,满是惊喜,佩服,还有崇拜之色。

确实能够在十五岁,就写出诗骨之境的诗来,而且还不止一首,试问全天下又有几个才子能够做到呢?

至少在场的几十位才子当中,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即便是那苏牧,号称白鹿书院的第一号才子,却也差了李白甚远。

李白也露出了微笑,没想到许紫烟的鉴诗水平,果然要比这些才子还要高,一个女子能有这样的水平,也堪称天才了。

可惜在这个时代,女子通常是不能进入朝堂为官的,甚至读书都是在家里面,以家学为主。

要不然的话,许紫烟或许也能成为一代女诗人。

此时那苏牧,果然是面色惨淡,因为他知道,自己精心准备的诗,还是比不上李白这一首诗,差太远了。

许紫烟浅笑着走到苏牧面前,轻声道“苏公子,可以让小女子一观你的诗作吗?”

虽然明知道是输,但此时苏牧也不得不装作一副欣喜的样子,道“紫烟小姐,小生不胜荣幸!”

说着苏牧便双手递上了他的诗作,这首诗当然也是送给许紫烟的,写也的是她的绝世姿容。

许紫烟轻轻吟诵道“玉露金风报素秋,穿针楼上独含愁。双星何事今宵会,遗我庭前月一钩。苏公子,这首诗也很不错,我很喜欢!”

不得不说这首诗,确实也不差,达到了诗狂之境,这应该是苏牧超水平发挥的一首诗了,为了赢得美人芳心,苏牧也是潜能爆发,刚刚也引动了不少天地灵气,进入体内。

但是跟李白相比,还是相差较大,才子们见许紫烟这样一说了,也都纷纷上前道贺。

当然也有不少才子,拍起苏牧的马屁来,这让苏牧很是受用。

不过今天的诗会,评判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许紫烟。

见许小姐说喜欢自己的诗,苏牧心中又燃起了一些希望,虽然自己的诗,在境界上是不如李白,但是这次诗会,并不是以境界来比拼,而是要让许小姐觉得喜欢,她最喜欢哪首诗,那谁才是赢家。

苏牧连忙道“紫烟小姐能够喜欢小生特地为你作的诗,真是荣幸之至,这首诗小生已经想了很久!”

一名才子附和道“就是就是,我看苏公子这首诗,虽然说境界或许没有李公子那首诗高,但是呢,它可是苏公子一片痴心化成的,要是我的话,一定会感动死的!”

听到这人的话,众才子都哈哈笑了起来。

许紫烟也不禁俏脸微红,这个苏牧看起来确实是用了心的,对自己好像是一片痴心,可是自己就是没有什么感觉,反而那个藐视众才子的李白,让自己有一种砰然心动的感觉,而且明显的李白的潜力更大。

许紫烟不禁把两人暗暗的比较了一番,显然李白的出身差了苏牧很多,要是与苏牧的话,那倒是门当户对,可是与李白成亲的话,那就差距大了。

啊,自己为什么要想成亲?此时许紫烟的一张玉脸,更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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