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夕遥逛灯市那晚穿的衣服,乃是姑苏罗绮所制,领沿和袖口处密密绣了折枝四季花卉,有米粒般大小的珍珠宝石缀在苏绣百花之间作为花蕊;裙摆一圈飞舞的彩蝶,形态各异,绣线里据说搓进了孔雀翎,光下蝶翼翻飞时,熠熠生辉;领口配套有錾刻蝶恋花纹样的金玉衣扣,裙带上坠了金铃铛,华美精致,是我穿在身上都不自觉要小心翼翼的衣服。
而今日和方刈所穿这套,不过是普通的人造面料,更普通的水彩印花,小片来自机器的刺绣甚至有些疏密不均,至于版型做工更无甚值得夸耀——若不是我身型瘦削,方刈长得高大,恐怕这衣服穿到身上,就像粗粗壮壮的大树墩。
但我却好开心啊,他提着一套印了白龙的裙子对我说与我相配;他在花摊前仔细修剪了花枝、把它们认真地戴在我的头上;他牵起我的手,牵着我走在七色的灯市华光里——我忽然在想,也许、如果、假设,我们生在许多许多年前,我们是再普通不过的青年男女,也许,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根本没问过我的意见,方刈已经买了一杯小吊梨汤塞进我手里,透明的塑料杯子里,浅白色的浓稠汤汁、细碎软糯的银耳、晶莹的雪梨块、橘红色的枸杞——它们是如此的讨人欢喜,让我想起了一个词,“玉露琼浆”。
绝不是因为这一杯灯市小摊里贩售的小吊梨汤多么高级。它是方刈随手买给我的、心念一动间想让我尝一尝的,街头巷尾最红火的秋季饮料啊!
我快乐得把手中的杯子高高举起,方刈自然而然地靠过来,低头含住吸管吸了一口。
他咀嚼几下吸进嘴里的银耳和雪梨,“嗯,好喝,还是以前的味道。”
“你以前喝过这个?”
“喝过啊。对了,我没告诉过你吧,我的大学,就是在这座城市读的。”
“你读的哪所大学啊?”
“最老的那所。不过只读了两年,就到国外去了。”他说着又扳过我手中的塑料杯子喝了一口,“有一年冬天,我趁下雪时偷偷跑到宫墙底下,搬了一个小火炉,温着酒,一边喝酒一边看雪,看了一晚上。”
“这么浪漫呀!”
“浪漫?一个人有什么浪漫的。”他的笑容里有些无奈,“是因为追不上喜欢的女孩,没心情参加纨绔公子们的深夜聚会,才跑到那种绝不可能被人猜到的地方。幸好那时通讯科技不发达,还真就没人找得到我。”
“方刈还有追不上的女孩子呢。”
“我怎么不能有追不上的女孩子?”
“你这么优秀,出身又好,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不愿意接受你嘛。”
“我怎么可能让她知道我的出身,更不可能让她了解真正的我,因为我会提防,我不想因为感情而伤害到自己。喜欢她就不愿意虚词假意,可是又不能表露真实,于是就只能躲在宫墙底下的雪里,把一瓶又一瓶的酒温热,喝掉。睡一个白天,宿醉酒醒,也就把她忘了。”
“能轻易忘了,就不是爱。”我说。
“也许吧,总之第二天也没忘得掉。可又能怎么样呢?只能告诉自己,已经忘掉了。只要把遗忘记得足够清晰,那——就是真的遗忘了。”
我张了张嘴,犹豫。
只要把遗忘记得足够清晰,那——就是真的遗忘了。
我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我刚才想,如果能和你一起在宫墙下喝酒就好了。”
他又笑了,“就凭你的酒量?”
“不是为了喝酒,就是……”我垂下眸子,望着前人随步而动的衣摆,“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是男人就好了。比如可以在你失恋的时候和你在宫墙下喝酒,而你不会误会我想乘虚而入,我也不担心你会误会我想乘虚而入,因为我只是单纯的想与知己促膝人世悲欢,坐看风花雪月。”
“小怜一个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