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婵一时半会间也弄不懂余芳究竟跟于秀秀的关系咋样,见余芳都跳出来打圆场了。因此也没非要跟于秀秀唇枪舌战。
毕竟,今天余芳特意陪着她走了那么久,还给她指了路。
就当给她个面子吧。
于秀秀本来就善于给人递软刀子,因此,见杨晓婵没有要跟她继续杠上的意思。
她也就消停了下来。
在她看来,还是她的事业为重。等她功成名就之后,杨晓婵还怎么可能比得上她?
到时候,甚至都不用多做什么,杨晓婵自己就该自惭形秽,主动乖乖的离开张安国了!
杨晓婵可不知道女主此时满脑子都在想什么。她走向余芳,眼睛还不忘四处打量着她说的那些衣服。
不得不说,重生之后的于秀秀还真审美都上了一个大台阶。
她做的衣服,也只比自己设计的审美差了那么一点点罢了。
但因为新潮,所以,很多顾客都会买账。
说起新潮,于秀秀的设计真是把新潮两个字,发挥的淋漓尽致。
自己在设计衣服的时候,都会往时代里代入,生怕自己会被人发现她跟这个时代的人有什么不同。
可是女主就不同了,女主的服装都似乎带着杨晓婵那个年代的风格。
尤其是尺度方面,更是把短裙,漏肩装什么的,都给搬到了店里。
先不说买这些衣服的顾客的接受情况,只说……这样的衣服卖出去,没有人管吗?
不过杨晓婵转念一想,于秀秀前后改变那么大,不也没有一个人觉得她有什么不妥吗?
啧,人家是女主光环,比不了。
随手扒拉着衣服,杨晓婵切合着余芳的气质,给她挑出来一件淡淡水墨色的旗袍。
余芳一看这旗袍,第一眼确实很喜欢,但又看了看款式,她就忍不住皱了眉。
“晓婵,这个款式,是不是有点紧身了?”
余芳出身是在书香世家,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宽松闲适的衣服。尤其是建国之后,家里的长辈更是把修身的衣服,当成是洪水猛兽一样。
总觉得女孩子穿成那样,就不庄重。
余芳也有这样的观念,特别是这几年,红卫兵抓的人越来越多,名目也越来越多之后。
所以,她有点害怕。穿着这样的衣服,会不会给她们家老李添什么乱子。
杨晓婵朝着余芳摆摆手“既然于同志在这里卖衣服还卖那么久了,那买回家的人,就不止是一个两个的。既然这样,芳姐还有什么好怕的?”
说的也是。
余芳实在喜欢这件旗袍,就没再想太多,直接去试衣间试衣服去了。
就杨晓婵跟余芳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话的时候,店里又来了四五个小姑娘。
看起来像是高中生活着大学生。
她们手挽着手,看起来倒像是常客。一进门就跟于秀秀打起招呼来“老板,听说又上新款了,我们就来瞧瞧了。不知道老板欢迎不欢迎?”
“当然是欢迎的。”
于秀秀跟人家相谈甚欢,那笑容都跟长在脸上了一样。
不光她去攀谈,她店里是三个服务员,也凑上去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一看这些人就是熟人。
她们那边相谈甚欢,倒是衬着杨晓婵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有点可怜。
不过,只是外人看着而已。
杨晓婵倒是没觉得怎么样,反而心里还有些不屑。
这种小学生上厕所还要牵着手的既视感,不要太幼稚了。
余芳换好旗袍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杨晓婵像是被排挤的样子。
她只一愣神,就听见于秀秀清脆的笑声“李嫂子,哎呀你这么一打扮,可真是好看呢。肯定能把李营长迷的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