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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幼麟黄鲤齐断案(上)(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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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就跟宋琅他们曾去过的第一户人家一样,乖乖忍着,但最后都会被重税压得连饭都吃不饱,或者就如王狗儿一样,憋屈地将赖以为生的土地变卖,丧失他们身为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土壤,最终的结果不是饿死,就是成为流民。

讽刺的是,这种法子都已算好的了,因为后面几种,才更过分。

第二个办法,就是直接强取豪夺,别看说起来简单粗暴,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反倒更为符合“法规”!

自陈朝末年,乱世之中,高祖起兵,至如今,嘉国对内,对外,打了几十年的仗,财税枯竭,国库空虚,为了解决各级官员们的俸禄以及衙门的办公经费,当今天子宋泽雨亲自设计了一套特殊的制度,称之为“公廨钱”。

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官方高利贷”!

为此,朝廷甚至专门设立了“捉钱令吏”这一职务,挂靠在各级衙门下,这些“吏”们要做的事,就从朝廷这里领钱,再去放贷,并且他们每个月都有朝廷的指标,完不成有罚,若完成的好,一年后便可转正,完成“吏”到“官”的跨度。

从民到吏,再从吏到官,可以说是古代阶级三段跳了,而且这个法子还不需要人举荐,也不需要参加科举,简直就是合法卖官!

做好了能获得官身,再加上这是朝廷支持的合法高利贷,这就导致许多商人也加入了进来,表面上,他们是朝廷正式编制的“吏”,做的是天子交代的事,目的是为充实国库,但实际上,他们还会拿自己的本金来大批放贷,如此一来,交完朝廷规定的数额后,他们还能赚个盆满钵满!

别说借高利贷的,十有八九都还不上,何况百姓们基本不识字,要想修改条款,颠倒黑白,害得对方家破人亡,实在太过简单!

这就是底层百姓与那些读过书的乡绅们相比,天然的劣势,因为后者熟读朝廷律法,善于从其中找寻漏洞,并加以利用。

任何人为发明的东西,都有破绽,包括白纸黑字的“法律”,因为人人都有私心,那些设立法令的人,难道从来不会给自己留后路吗?

商鞅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那些人自然也会为自己考虑,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就是这个道理。

这种百姓与乡绅在财富,在人脉,在见识,在知识上的差距,本该靠朝廷来填补,可一旦连朝廷,连官府也与乡绅们勾结,这就好比看守羊群的牧羊犬和外面来的恶狼勾搭到一起,无辜百姓自然只能任凭宰割!

更可笑的,若两块田接壤,一块是百姓的,一块是乡绅的,只需把田埂一挖,闹去官府,官府自然判归乡绅。

所谓强取豪夺,莫过如是。

至于第三种办法,那就更可恶了,因为他们利用的是徭役制度!

徭役是朝廷派下来的,但具体如何分配,分配给谁,还要看本地官吏们来操作,而这,就是收受“贿赂”,压迫百姓的空间!

还是拿王狗儿举例,两个解户,都要从四户人家征这么多粮食,可派给另一个解户的,四户人家都聚在一起,而且离着官府规定的库房也近,那相对而言,就要轻松许多,可能半天就搞定了。

但你王狗儿不识趣,不给贿赂,那我就故意将偏远的地方派给你,四户人家,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到时候就算累不死你,时间上延误了,惩罚也够你罪受的。

更可怕的,是让人去开采矿产,累死累活不说,家中田地错过了那个时间,就等于荒废一年,更别说一个不好,死在了矿洞里,家中财产,自然充公。

一条条罪状,被苏玄真查得清清楚楚,一个个人证,被依次带上来与相对应的官吏们对峙,苏玄真如今就充当“公诉人”,手握证据的他,丝毫不给对方狡辩的机会。

脚量山河千余日,心怀家国幼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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