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芒力透纸背,浮空于诗上,将原本那张洁白的纸张都染成了耀眼的金黄色,如同镶嵌在空中的金辉。
诗成!
“金芒足有一寸有余,品质甚至超过金句。”古明阳激动不已,再也不能淡定,一屁股坐起来,如狼似虎从秦墨手里抢过送别诗。
只一眼,古明阳的目光便被金色纸张吸引,严格的说,是被秦墨这首送别诗吸引。
口中不自觉的念道
金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上阙,写景。
对仗工整,交代了时间,地点,景色。
点睛之笔,在下阙。
一连念了三遍,
古明阳仿佛看到两位老友离别之时的场景,没有鸿蒙大愿,更没有挽留与不舍,只是淡淡勾勒出一副画卷——
老友
再干了这杯酒
待你将来凯旋而归
西出阳关的时候
恐怕已不能再看到我了
惟有这
金城的细雨
青青的客舍
以及随风而舞的扬柳
还会像今天一样
在此恭侯
……
直击心灵。
古明阳站在原地,他没想到秦墨写出的这首送别诗,竟然如此触动他。
当时在宴会中,老友告知他即将前往妖魔空间抵抗妖魔入侵时,古明阳根本无法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那是一处刚刚开辟出来的异次元空间,妖魔凶悍,神秘诡谲,老友实力虽强,进入其中却也九死一生。
古明阳听到整个消息没有挽留,也没办法挽留。
军人的职责,便是服从命令。
更何况,异次元空间这头,是华夏国无尽的子民,倘若妖魔攻破异次元空间杀来,华夏国伤亡将难以预估。
甚至有灭国之灾。
古明阳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语塞,随后借着酒劲立下豪言,要作一首送别诗为他践行。
今天的小考,古明阳恰巧想到当初跟老友之间的约定,便以送别为题,让林幼音和卓凡写一首送别诗。
两人现场分别作出的送别诗,古明阳很满意。
虽然不成金句,却也是难得的佳句了。
只是,他没想到,秦墨竟然作出这样一首送别诗。
如果仅仅是书成鸣金,甚至绝句,还不能这般让他犹如神怔。
真正让他目不能移的,是这首诗所表达的诗意,太契合古明阳心境了。
还在低头思索有何处可以改善的林幼音,被一道纯粹的比她所作诗耀眼不知道多少倍的金色光芒唤醒,没来得及反应,随后便从古明阳口中听到秦墨所作的这首诗。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她的感触不如古明阳那么深刻,却也知道,比她作的那首好十倍,当为绝句。
这秦墨,还是他认识的秦墨吗?
当初负责收集秦墨情报的情报人员,该扣除一个月奖金。
卓凡在听完最后两句时,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以他的才气,怎么可能不明白这首送别诗的意义?
仅仅凭借这首诗,秦墨的名字在金城诸多文师中,必定占据一席之地。
良久之后卓凡才不可置信道“这,真是秦墨你作的诗?!”
古明阳和林幼音同样抱有疑问,虽然这首诗百分百是从秦墨笔下诞生的,可秦墨身上,没有丝毫才气,怎么可能作出这般足以名垂当代的诗?
“不是我写的,难道卓凡在其他地方也听过这首诗不成?”秦墨淡淡反问道。
卓凡当即沉默了。
是啊,诗不假,
在秦墨笔下成为绝句更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