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刘元英和于明远,顶多算是志趣相投,有很多共同语言,但远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刘元英仍在气愤,没想到在她心中十分正人君子的于明远,居然在背后造谣,一旁的封景却笑了出来,忽然抱住她亲了一口脸颊,应道“嗯!胡说八道,等我再见到他绝对狠狠地揍一顿!”
刘元英眯了眯眼“所以你的意思是昨晚把我当成于明远了,我们俩哪里像了。”
封景眼睛有些心虚的游移了一下,“都挺书卷气的,一看就和我们这些大老粗不一样。”
于明远身为大队长唯一的儿子,念到了初中毕业,不然也不会和念过初中的刘元英有共同语言。
“你……”刘元英咬了咬牙,昨晚跟噩梦似的。
现在居然告诉她,一切都只是认错了?
封景抓过刘元英的手,“我错了,那你打回来!”说着就要拿着她的手往自己身上打。
刘元英费力将手抽回来,瞪了他一眼,“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成天想着打架。”
“那我自己来,你说打哪我就打哪。”封景诚恳地说,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刘元英看了眼封景的脚,叹了口气,“没有下一次。”
“欸!”封景兴奋地仰起头,傻笑着,他忽然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你看我这脑子。”说着就起身拉着刘元英的手。
“你的脚还不能走路呢。”刘元英不放心地说,但封景蹦着一只脚也比她力气大。
“快点,一会就凉透了。”封景拽着刘元英单脚蹦蹦跳跳地上山,来到木屋前,还没打开门刘元英就闻到了里面传出来的肉味。
“这是?”刘元英不可置信地吸吸鼻子,毕竟这一年到头吃到的荤腥,都能用一只手数过来。
门被推开,里面挂着的烤兔子暴露在刘元英的眼前,封景走过去摸了摸,松了口气“幸好还没凉透,快过来吃。”
两个人排排坐在小木凳上,一人拿着半只兔子啃,平时一向斯文的刘元英也有些狼吞虎咽。
半只兔子刘元英刚吃了一半,就被封景抽走。
“别吃了,你挺久没吃肉了,一次吃太多受不了。”封景有理有据,拿过兔子自己啃。
刘元英这才注意到封景已经将他的半只兔子吃完了,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再吃了,有些不甘心的舔了舔嘴唇,“那你就没事么?”
“我当然没事了,我常吃。”封景边吃边说,随后动作一顿,有些心虚抬眼看向刘元英。
刘元英在那次落水前,对原主的印象仅限于村里的混子,成天打架斗殴爱喝酒,当时救命之恩在那里,原主又一再想要负责,再加上因为知青离的传闻,她的名声不太好,才不得已结婚的。
婚后原主最初表现得很好,虽然依旧每天不上工,经常出去喝酒,但对她算是挺不错的,而且出去喝酒就不用吃家里粮食,刘元英一个人维系生活也觉得没那么苦。
可现在看来,原主何止是出去喝酒,居然是出去大鱼大肉了。
因着刚才的事情,刘元英对封景没那么恐惧了,还因为一起吃肉心中生出了亲切感,看封景一副说漏嘴的模样,伸出油腻的手试探着去捏他的耳朵,“原来你以前是背着我出去吃大鱼大肉了。”
“疼疼疼!”封景表情夸张地喊着,却没有反抗的动作,“我没有,我都拿给爸妈了。”
原主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心中还是十分期盼着家里人的关注的,虽然平时也没少闹,但他还有一种寻求家人注意的方式就是把打猎的肉送过去。
为了怕其他人发现,于家人家里每次都偷偷地吃,原主也就能在那时享受到为数不多的亲情。
刘元英被封景的样子逗笑,松开了手,语气似有埋怨,“那你也不能一点都不拿回家里啊!”
“以后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