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林堇在酒楼里请邬九宫吃饭,是给他送行的。他次日出发去吕宋,船都安排好了。偏偏因为两人在酒楼的闲谈,引起了正熙帝的注意。
缺钱缺的都恨不得挖门盗洞了的正熙帝,听到林堇和邬九宫说起赚大钱的羊毛制衣生意,毫不犹豫的把福郡王推了出去,让他作为他俩的靠山,开展羊毛产业。
知晓了福郡王的身份之后,林堇和邬九宫开始做产业规划。这样一来,邬九宫就走不了了。但是林堇看到邬九宫没有半分着急的模样,反而很有干劲。
作为配合多年的搭档,一直都是林堇负责提出计划,然后制定出大框架;而有着丰富的产业管理经验的邬九宫则往里面填充细节,并标明一些在实行可能会遇到,并需要注意的事项,然后负责实施,把计划变成现实。
看到林堇和邬九宫配合得这么默契,又因为这事,在正熙帝还没有吃到第一口肉之前,不想透出半点风声,因此这个羊毛产业需要瞒上一段时间。这样的话,和林堇这边对接工作的人不仅要明白林堇的意思,而且在身份上最好也不易被人发觉。当然,能力还必须要出色。
虽然正熙帝将这事交到福郡王手里了,但是还没分府出宫,而且之前也从来都没办过差的他虽然有几个得到他信任的手下,但是能力方面并不出众。因为之前福郡王一直是无所事事,混吃等死的样子,稍微有点能力有点野心的都不会投效于他,所以他这边是拿不出合适的人选来的。
但是让他把这事交给正熙帝的人来办,福郡王又不愿意。不仅仅是不想让正熙帝觉得他担不起事,还因为福郡王在听到林堇和邬九宫做产业规划的时候,意识到了之前他们偷听到的那句握着这个产业,能让家族后代不缺饭吃是真的。所以,他想从中跟着分一杯羹。
是,他现在是很得正熙帝的看重,但是皇帝的青眼这种东西,都是虚无缥缈的,今天可能还在,明天可能就不知道去哪了。再者,就算他这辈子一直都和正熙帝很好,但是却未必和下一代帝王的关系依然如他和正熙帝一般;而且还有他的子孙后代呢?所以,未雨绸缪,他想给自己和家族备一条,就算不得皇帝的意,但是依然能过的丰衣足食的后路。
其实以前福郡王就有这个想法,但是想归想,连正熙帝自己都缺钱,还不知道从哪里弄钱呢,他只能是白想。如今机会摆在了眼前,福郡王自然不会放过。所以,林堇现在搞的这个羊毛产业,他不想正熙帝的人插手进来,免得届时他真变成镇山的“吉祥物”了。不是不让正熙帝的人入场,但是至少不是这个时候。因此想来想去,他想将邬九宫收编。不过这事,他说的不算,还得正熙帝点头才行。
这日,福郡王从外面进来,将手里那件青色的披风拿给正熙帝看“六哥,你看,这是我跟着林堇在西洋人那里买的衣料做的披风。”
做完计划,哪怕林堇已经尽量压低成本了,需要的投入也是好大一笔钱。她觉得就这么空口白牙的让福郡王拿出这么多的钱,只怕福郡王未必愿意,因此决定给他看一下实物。虽然目前她收集的羊毛还在处理当中,并没有做出实物来,可是扬州这边的西洋人那里有现成的羊毛衣料,因此,她带着福郡王去了她结识的西洋人那里,让他亲眼看一下实物,好证明她所言不菲。
正熙帝就这福郡王的手看了一下,道“这东西好像和南边的织绒没什么两样,还没丁点纹路,一眼看去和市面货似的。”
福郡王忙驳道“只是看上去相似,但只要上手摸一下就能察觉到这两者的不同,织绒的手感可比不上这个柔软滑腻。这东西是山羊绒做的,西洋人管它们叫什么开司米。据说,在西洋那边,因为羊绒昂贵,在买卖时,以他们的称量单位‘克’来论价,由于稀少及其卓越的触感,有‘软黄金’之称。”
“稀少?”正熙帝一下子抓住了重点,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