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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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没有再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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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各自埋位!”

“灯光准备!”

“道具准备!”

“动效准备!”

“摄影机准备!”

“……”

“打板!”

随着江鸿飞的打板命令一下,场记立即喊道“第九场,第一镜,第一条!”,接着打响打板,然后退出镜头。

敲响场记板的这个动作叫打板。

场记板上记录有摄影机机位、场次序号等具体信息,是为了方便后期剪辑时寻找和对应,以免在场景顺序上出现错乱。

在每一个场景开始前,场记用场记板完成打板的动作,摄影机会将场记板的镜头和敲击声同时拍摄下来,后期进行声音剪辑时,音效师据此才能进行定位,方便进行剪辑。

已经酝酿半天情绪的王也,听到了命令之后,立即开始他的表演。

可王也刚从大门外推着摩托车走进来,江鸿飞就喊“咔!”

王也当即就一皱眉,他心想“怎么第一个镜头就有问题吗?”

其实——

这两天,王也一直有一股火。

至于原因。

这还得从王也接肖宗耀这个角色说起。

王也是魔都戏剧学院表演系的毕业生,一毕业就去魔都话剧中心演戏。

因为戏演得好,仅仅一年多时间,王也就当上了魔都话剧中心的台柱子,可以说是相当优秀。

江鸿飞将原来樊冰找来的饰演肖宗耀的那个演员也就是刘冬给解聘了之后,给王旭打了个电话,让王旭帮忙找几个演技好一点的年轻演员来试镜。

王旭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的远房侄子王也。

因为演话剧不赚钱,王也最近也一直在考虑转战影视行业。

王旭一说这事,王也就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可等王旭听说,《心迷宫》的投资人和导演是魔都戏剧学院大一的新生,王也当即就是一皱眉。

王也一向自视过高,他觉得,他就是不愿意去演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影视剧,只要他愿意,一部戏就能火起来。

不过,这个前提是,不能有猪队友。

在王也看来,江鸿飞就是那个猪队友。

因此,王也本来是不想来试戏的。

见王也如此不知道珍惜机会,王旭好好教育了王也一番,还跟王也说《心迷宫》的另一个投资人也就是出品人是大明星樊冰,剧组中的不少人都是行内翘楚。

这王旭这才来试镜。

还别说,王也演戏真就有一套,江鸿飞、魏征、张长征都觉得王也的戏不错,再加上还有王旭的关系,江鸿飞最后拍板将肖宗耀这个角色给了王也。

王也见《心迷宫》剧组的排场不小,魏征和张长征虽然年轻,但在行业内也算是小有名气,另外剧组中的不少人真都是行业翘楚,便接了肖宗耀这个与男主角差不多的男二号。

可让王也没想到的是,剧组竟然安排他去住快捷宾馆,而李建和赵娥,包括也不知道是从哪蹦出来的赵千乔,全都住在国贸大厦!

这也太欺负人了,也太不把他王也当回事了!

当晚,王也就给王旭打电话,说他不演了,让王旭给江鸿飞打电话。

一听王也就因为没住在国贸大厦住在快捷宾馆就不想演了,王旭劈头盖脸就给王也一顿骂。

王也不服气的说“我是来搞艺术的,不是来让他们羞辱的!”

王旭真没想到王也会是这样的人,他撂下一句“你爱演不演,渴望这个机会的又不只你一个人!”,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王也犹豫了半宿,觉得王旭说得也不错,这个机会确实挺难得的。

所以,王也最后没走,带着一肚子气来到了片场。

见江鸿飞虽然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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