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玉冲出客厅后,急匆匆地往厨房走。
陈小玉想起了小丫鬟的身份,这会儿只想把这个隐患给消除了。
厨房里。
小丫鬟坐在饭桌旁,一边听着王大娘唠叨,一边慢悠悠地吃起她的早餐来。
王大娘的厨艺不错,白粥煮的粘稠粘稠的,散发着米的清香。馒头蓬松喧软,吃在嘴里有着一股麦子的香甜。
可惜,在金家算是不错的伙食,在小丫鬟的嘴里却是味同嚼蜡。
唉!出来半个多月,小丫鬟最不习惯的,就是一日三餐吃饭的时候了。
看着面前简陋的早餐,小丫鬟的心中无比地怀念起她以前吃的那些山珍海味来。每天早上,一碗碧粳米煮的粥或者是一盏冰糖燕窝,配上裹了蛋液炸的金黄焦香的馒头片,味道和格调肯定比眼前的早餐要高出一个档次。
怪不得老祖宗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小丫鬟抿了一小口粥,费力地把嗓子眼里堵着一小块馒头往肚子里吞。
这时,门口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叫声“崔十娘,你出来。”
“噗~!咳咳咳······”小丫鬟吓了一跳,被呛到了。
快一个月没听到“崔十娘”这个熟悉的称呼,小丫鬟这会儿还有些懵。
“小翠啊~!吃东西慢一点,没人和你抢。”王大娘唠叨了一句后,放下了手里的活计,往门外走去。
见到陈小玉,王大娘的脸上堆满了笑容。
“表姑娘,你们总算是来了。大小姐呢?她也到了吧?”王大娘冲着陈小玉的身后张望了几眼,见没有金翠翠的身影,不由得有些失望。
“你是······王大娘?”陈小玉翻找了一下原身的记忆,说。
“是哩是哩!奴婢王芳,见过表姑娘。”王大娘冲着陈小玉施了个礼。
陈小玉身子偏了偏,没有受王大娘的礼。
王大娘是金母的陪嫁,金翠翠就是王大娘一手带大的。
“王大娘,前几日我娘托人带给你的药膏用了吗?您的膝盖有没有好一点?”陈小玉关心了一句。
“用了,大小姐的药可真是神奇,涂在关节上暖烘烘的。老婆子只用了七天,膝盖就不酸也不痛了。”王大娘乐呵呵地踢了踢腿,说。
王大娘的腿有风湿。平时还好一点,一旦刮风下雨的时候,王大娘的腿就酸痛的不得了。
半个月前,金秀才去陈家探望金翠翠的时候,曾经在金翠翠面前说起过王大娘的事。
近两年,王大娘的风湿愈发厉害了。
黄淑芳觉得王大娘做事不够利索,想辞退王大娘重新找个厨娘,被金秀才拦住了。
王大娘命苦,嫁人后不到五年,夫死子亡。
王大娘一个人在外面过不下去了,才求了原来的主家金母,回到金家来做厨娘。
失去了金家的工作,王大娘一把年纪了,还真无处可去。
金秀才走后,金翠翠长吁短叹了几天。
陈小玉不愿意让金翠翠为王大娘的事伤神,前些天特意调制了一罐膏药,让人带给了王大娘敷用。
王大娘没用多久,困扰她十多年的风湿就差不多好了。
这会儿见到陈小玉,王大娘满心的感激不知道该如何诉说。
“不痛了就好,我娘知道这个消息,肯定高兴。”陈小玉笑了笑,说。
陈小玉不想暴露自己的本事,只管把功劳往金翠翠身上按。
小丫鬟好不容易才止住了咳嗽,见陈小玉和王大娘说的热切,赶紧悄悄地站起身,贴着门边往外溜。
唉呀妈呀!没想到叫她名字的人居然是表姑娘。
不行不行,她要找个无人处好好想一想,到底是该承认自己的身份呢?还是来个咬死不认?
小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