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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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按脚(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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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西臣在房间呆了多久,顾瑶就在热水壶边站了多久。

顾瑶按脚的手法是小时候跟着奶奶学的。小的时候,还有一点点记忆的时候,顾瑶记得奶奶喜欢拉着她,一起去河边洗衣服。

衣服洗好的时候,就会握着她的小脚丫,然后一下一下地按过去,告诉她哪里是涌泉穴,哪里是大敦穴,哪里有是昆仑穴的。

顾瑶小时候也很乖,奶奶说着,她就听着,能记得的也都记住了。

顾瑶现在想起来,好像奶奶在她小时候就教会了她很多东西,有用的,没用的,都齐齐地告诉了她。

下午回去的时候,王舒曼突发奇想地想要养一只小兔子,兴致勃勃地想要拉陈念一起去。

两人还在车子里,王舒曼已经开始用手机搜索附近的宠物店了。

“不要养。”

陈念没有思考就否定了。

“为什么啊?我好想养的。”王舒曼嘟嘟嘴巴,有些软软地说话,希望可以说动他。

“不要养。”陈念只是看了看后视镜,没有解释地再次否定道。

“我真的想养一只嘛!”王舒曼扁着嘴巴,十分不愿地答道,对男朋友的话很不满意的样子。

但是,王舒曼看着陈念丝毫没有改变想法的样子,把手机往他怀里一摔,把手臂一抱,靠着靠背开始生闷气。

哼!

过了一会儿,王舒曼偷偷瞄了一眼陈念,男人只是认真地看着路况,十分专注的样子。

捕捉到她的视线,男人也只是笑笑,把她的脑袋揉了一把。

“别!”王舒曼来不及阻止他的魔爪,两手拉着他的手,企图把他的手拿走。

“都乱了啊!我的发型!陈念我讨厌你!”王舒曼从包包里拿出一个小镜子,微微有些毛的头发让她有些抓狂。

“这样也挺好的。”陈念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很敷衍地回答。

“回去我要吃榴莲!”看着陈念嘴角若有若无的微笑,王舒曼咬牙,恨恨地强调,只是有些认真地去看他的表情,生怕他生气。

哼!看了几眼,见陈念没有反应,王舒曼负气地转过脑袋。

我为什么要在意他的想法?我自己开心最好!哼!

不过……怎么还没有反应啊?王舒曼又看了眼陈念,心里有些摸不准他的想法。

难不成?他就准备这样晾着自己?王舒曼忍不住又重申了一下。

“我回去要吃榴莲。”

“吃嘛。”

这次陈念倒是没有继续沉默,只是语气极其敷衍,王舒曼能听出来的那种敷衍。

好嘛!既然你说了,那我就吃了哦,味道大可不要来说我。

王舒曼暗暗嘀咕,闭上了眼睛,一副不要被人打扰的样子。

“怎么站在这里?不去洗漱吗?”陆西臣忙完,把书房的门带上,回屋里的时候看见顾瑶站在那里,道。

“你去洗个澡,我帮你按按脚吧?”

顾瑶看见他过来,凑到他面前,眨了眨杏仁似的漂亮眼睛,开心地说。

“不用了吧。”陆西臣摆摆手,这可怎么使得?有点太……太过分了吧?

陆西臣想到顾瑶按着自己脚的样子,恕那副画面有点太“美”,他不太能承受得了这份心意。

但是顾瑶早就准备好了要给他按脚,怎么会容许自己的准备化为泡影,更何况,她确实有些想呢!

脚上几乎联系了身上的所有器官,可以说,一个人的脚是一个人十分私密的部位,能摸到陆西臣的脚脚,她还真的好生期待呢!

“不要。我只是按个脚,很舒服的,相信我呀!我会让你很舒服的,我保证。”说着,顾瑶举起三根手指,信誓旦旦的样子。

不是舒服不舒服的问题。陆西臣有些想要扶额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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