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任何一个挑战皇权的人,都将会死在他们的刀下。”
“里面的贼人,我给你们半刻钟的时间出来投降,否则全部杀死,连带灭三族。”
“若是在半刻钟内出来,我会留着你们的贱命,以彰显大清皇帝的宽仁治国。”
苏樱知道胤禛杀过很多人,可那都是下命令让别人动的手。
亲眼看他杀人,这是第一次。
而且是毫不留情的杀自己人。
那个人方才还活生生的站在他前面,拼上性命,为他遮挡可能会从前方射出的箭羽。
结果却死在了他的刀下。
苏樱僵着脖子,把脸转向阿奴,结结巴巴地说“这,这狗男人就是个冷血的,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投,投降吧。待会儿他带人冲起来,我们全都得死。他对自己人都不手软,更不会对我们手软。”
阿奴上过战场,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未见过如此当众死在自己人手里的。一时间把她镇住了。她缓了几口气,看着苏樱吓得苍白的小脸,低声说“我管不了你了,你自己想办法保命吧。别把暗河的事告诉他,能做到吗?”
苏樱僵着脖子,连连点头“你快点走。我发誓,我不会告诉他。暗河和你的身份,都不会告诉他。”怕她不信,又说“巴尔珠尔是我的朋友。”
阿奴在她惊恐的眼神里,看到了满满的诚意,心中一软,放弃了在脑海中飘过的杀人灭口这个念头。
在这一刻,真的想带她走。
收起刀,拥抱了苏樱一下说“对不起了,我是实在没办法,还有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做。你要是能逃脱,就去伊犁找我。”说着话,从头上取银簪,“这是我第一次成亲时,我阿娘送我的,留给你当信物。”
苏樱偷偷吁了一口气,好险好险,差点没死在她手里。
幸亏方才真的是想放走她。
闯江湖的人,面临最大的危险不是敌人,不是豺狼虎豹,而是饥饿和干渴。所以,他们知道在没有吃喝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存体力。
七号墓室中有个外号叫“夜莺”的胖子,他用龟息法,曾创造过三十天不吃不喝的记录,而且醒来就能跑能跳。
他们十七个人里,松了绑之后,有九个人如常,有八人不同程度的虚弱,其中年羹尧和刘能最虚弱,但不用扶也能走。
松了绑之后,那些正常的,像兔子一样的往暗河边蹿。到达暗河边时,苏樱、阿奴和先前的那个黑衣人刚刚离开。
扑通扑通往河里跳,猛喝了一气水后,脱了衣服,在水里胡乱冲了几下,没来得及拧水,就往身上套。
娘的,如果不是有女的在这里。
裤子都不穿了。
先去报仇血耻再说。
第一个上岸的,一抬头,看到两个黑衣人抬着一个大木箱正往这边走。
“兄弟们上”
话没落,施展轻功蹿到了前面那个人身旁,没等对方反应过来,已经掐住脖子捂住了嘴。后面那个黑衣人,被一个没来得及穿裤子的人给制住了。
……
阿奴快要奔到河道边时,猛地刹着了脚。
她觉得有些不对劲。
大清皇帝不会派一个暴躁易怒的皇子,来宁夏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筹粮。还有,他若真是想他福晋的死,直接让人攻进来了。
趁乱正好动手。
而不是以现在这种落人话柄的手段,逼人投降。
出身贵族世家,身为准葛尔的王后,阿奴非常明白皇子们最怕的就是落人口舌。没有好的口碑,就意味着不会是一个好君王。
而每一个皇子都有一个做君王的梦。
宁愿多死一千人,也不会让自己存在有一点可能的污点。他若真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又怎会用这种少死人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