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沈归与聂风铃两人已走至学校附近,颇有些依依不舍,并纠结着要不要对同学公开彼此的关系,校规并未明文禁止学生恋爱。
在沈归的引导之下,最后得出结论,暂不公开,毕竟是同桌,天天在一起,但可以偶尔一起吃个中午饭,或者晚上到他宿舍小聚。
分开之时,聂风铃往沈归口袋里硬塞了两百块钱,“我身上的钱反正用不完,男孩子花钱总比女孩子大。”
沈归明白,这个世界没有谁的钱多到用不完,何况她一个月的生活费就三百,这两百该是她省了好几个月才攒下的钱。
既然拒绝会惹她生气,就暂时替她保管吧。
当沈归上楼拿碗筷的时候,同班的男同学黄出文正好从楼上教室下来,对方很礼貌的打了个招呼,班长好。
沈归注意到,对方脸上的皮肤病似乎更加严重,以前只是有些小窟窿,但现在窟窿已变得如核桃般大小,下巴也已歪掉。
诡异的是,沈归仿佛听到内心里有个妙龄少女的声音,这是绝症,白血病。
难道重生之后导致幻听?精神分裂?
沈归越想压制,内心的声音却越来越多。
“我是来自灵尊的灵力,是万物之灵。”
“外族生物入侵,老主人与之抵抗,导致磁场扭曲,老主人灵力被打出体外,恰巧钻入你的体内。”
“并导致你的时光逆转,时光倒流。”
“因为吸收了我,所以你的力量是凡人的万倍,感官灵敏度也是凡人的百倍。”
沈归很恼火,心里刚发出个疑问,灵力是什么鬼东西?
内心里马上又响起甜美少女的声音。
“我老主人在仙岛修行千年,萃取世间百草灵药之灵气,方练就的灵气之力。”
沈归赶紧追问道“你这么牛,赶紧把我送回去,老子奋斗几十年,才功成名就,你们让我回到一夜回到解放前,我不想从零开始。”
“回不去,新主人,傻瓜,你拥有了我,还需要奋斗吗?我就要被你完全吸收了,你将再听不到我的声音,还有什么疑问赶紧问。”
“灵力有什么作用?”
“你的灵气可救死扶伤,灵血可治部分绝症,其他的能力,你都用过了,你透视了你的英语老师……”
“停,拥有灵力可以长生不老么?”
“不可以,你只是凡人之躯,拥有我能让你延年益寿,还有,灵气一天只能用一次,灵血一周只能用一次,用过之后,你的身体会和从前一样,甚至更虚弱,如果你用多了,会加速你的衰老。”
体内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沈归却感觉自己的精神越来越充沛。
沈归接着追问道“灵气和灵血怎么用?”
“新主人是个笨蛋,这都不会?灵气通过你的掌心输送至患者伤口部位,灵血自是将你的血滴入患者口中。”
“新主人,如果你遇到老主人,记得帮我照顾她,她孤苦了千年,现在已变成凡人,你吸走了她的灵力,要有良心啊。”
“她是谁,叫什么名字?”
“不一定能遇见的,遇见了,你们心里会有感应的……”
至此,沈归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还平白被一种不知是妖还是仙的东西说成了笨蛋。
这年头,学生大部分没有手机,家庭条件好的,用个小灵通就被人羡慕死了。
上网查个资料,还得去网吧。所以沈归此刻没法判断,黄出文的症状是不是白血病。
要确认此物说的话是真是假,只要让黄出文喝下自己的血,就会有答案。
不管他是什么病,喝一滴人血,总不至于影响他的病情。
打定主意,沈归开始思考怎么让他喝自己的血,还不至于像下午打架这般成为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