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芬芬是沈归在一中关系最好的同学,没有之一,只要能抽出时间,她都会走上几公里来看望“铁窗”内的沈归。
高一的时候,她坐他后排,只要沈归不认真听讲,她会拿书轻轻的碰他后背。
高二文理分科,他们不再同班,但下课的时间总在一起。
由于来的次数多,沈归现在班上的很多同学都怀疑他们是男女朋友。
沈归很耐心的一一解释,那是我姐,比亲姐还亲。
于是男同学们又希望他介绍认识,沈归往往回答,你们配不上的,那是学霸。
蓝芬芬的长相不是特别出众,但属于耐看型,尤其是那双温柔的眼睛,不管看谁,你都会觉得她的眼睛仿佛有话要说,但其实她对谁都冷漠。
脸型有些偏大,像范冰冰那种类型,她总喜欢在额头上别个发卡,用以管住过长的刘海。
别看她个子高大,走起路来却像有气无力的那种。
她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她的书香之气,也许这就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吧。
蓝芬芬挽着沈归的手,问道“给姐讲讲,今天都有哪些有趣的事情?”
她的声音总是那么温柔,那么甜,哪怕用尽力气喊,都是这样。
“我说我是二十年后穿越过来找你的,你信不?”
“你没事吧?”
沈归摇了摇头,“我就知道你不信,我自己都不怎么信,感觉像在做梦。”
蓝芬芬第一反应和焦艳一样,伸出手去摸沈归的额头。
沈归怕她担心,转而改口道“要说今天有趣的事情真的太多了,比我之前一年经历的还多,今天我又上台做检讨了,还在校门口和人打了一架,晚上还谈好了一笔生意……”
“等等,你都学会打架了,有没有受伤。”
沈归挣开她的手,然后转了一圈,你看我有受伤的样子吗?
他那是打架吗?明明是在打人。
沈归故意忽略掉,自己一个下午最有趣的事,和聂风铃的约会。
蓝芬芬高一之后便没有住校,而是在外租房住,倒不是因为家境好,而是住宿费比房租贵多了,晓峰一中这几年扩招,学生宿舍的建设却没跟上,导致宿舍非常紧张,只能不断提高住宿费,将学生赶出来。
两人一路愉快的聊到了步行街,来到蓝芬芬住的楼下,像一对情侣,正大光明的走向漆黑的二楼。
沈归心想着手机没有普及的年代真好,谁也不用被查岗,可惜这样的时光不多了。
他曾至少问过自己一千次,如果再与蓝芬芬同榻而眠,还会不会只是单纯的睡觉,得到了两千个否定的答案和两千个笨蛋。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任美丽的花凋谢,何尝不是一种罪孽。
容易莫摧残,若明知道自己不摧残,后来者或许摧残得更狠呢?
沈归还记得李剑霜大婚之日发来的资料,眼前的人后来为了丈夫放弃了事业,被家暴被出轨,再到被离婚,人到中年,才开始人生的种种不幸,曾经的学霸,早将学到的知识消磨在了柴米油盐之中,再重新学习,重新找工作,该有多艰辛。
必须改变她的人生轨迹,做起来不难,只要自己愿意就好。
蓝芬芬拉了一下日光灯的开关线,漆黑的屋里顿时亮堂起来,这是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小单间,带个卫生间。
屋子里凌乱得像刚进了劫匪,桌子上,凳子上,床上横七竖八地摆放着课本、试卷,床头的晾衣绳上,挂着校服,内衣,短裤。
蓝芬芬一边收拾着床上的书本,一边一如既往地说道“我没想到你能答应过来,所以也没做准备,你先坐床上。”
很显然,桌凳上的东西,她还没打算收拾,床必须收拾,因为毕竟要有个角落可以睡。
沈归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