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比起莫卿的冷漠,站在他身边的颜筱才是最可怕的。
纵使她衣着朴素,妆容简单。
但能让莫卿这般护着,且脱口而出称她是“未婚妻”,就已经让顾逸音的心凉了半截——
那句“未婚妻”曾是她顾逸音撒娇任性,坑蒙拐骗,威逼利诱无数次也得不到的称呼。
但是昨晚,他却说得如此坚定和自然。
顾逸音靠着沙发边,瘫坐在地毯上。
她冷冷地狂笑,仰头举起酒瓶,猛猛灌了一口。
在莫卿身边这么多年,在他们交往的这些日子里,他对她是宠爱的。但这种宠爱,也仅仅是限于喜欢,他喜欢她的相貌,喜欢她的身段,喜欢她静静地嫣然一笑的举止或是其他可以看得见的,摸得着的东西,但至始至终,她都没有走进他的心底。这一点,她很清楚。
所以,昨晚叫颜筱的那个女子,大概真的是他确定了人?
她与她全然不同。初次见面,如若不是他紧紧牵住了她的手,护在她身前,她是绝对不会注意颜筱的。
宠爱与爱仅仅相差一字,待遇却大相径庭。
颜逸音喝得有些模糊,隐约中听见有人按了门铃,她托着沙发缓缓站起来,踉跄走去开了门,身子一软,跌进唐呈之的怀里。
“是你啊。”她摆了摆手,带着哭腔一笑。
唐呈之连拖带抱,把她拉进房间。
顾逸音甩开唐呈之的臂膀,跌坐在沙发上,嘲笑道,“同是天涯沦落人,坐下来一起喝酒呗。”
“他也有其他人了?”男人皱了皱眉,端起酒瓶,倒了满满一杯。
“对呀,你说——你们男人喜欢长得普通的,身材也普通的女子,谁信啊?”她被酒呛着了,剧烈地咳了几声,“可偏偏到最后,他就是爱上了这样的一个女子,看起来什么都很普通,也不能在事业上能够帮助他的人。”
“呵。”男子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忍着浓重的醋意道,“我正好跟你相反,我喜欢的那个姑娘,背弃我选了一个富豪,一个什么都比我好的有钱人,你说她是不是看上他的钱了,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和那个男的一样有钱,她会不会回到我身边?”
“你丫,就是活该,如果那时候你不选择离开,也许那姑娘就不会背弃你了。”
“说我,你也不是一样吗?”
“我不一样,就算我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到最后他还是会选择联姻。在他眼里,感情不重要,集团利益最大化才重要。但是,他现在变了,现在一切都变了,他说他要娶那个一无所有的女子,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你知道吗,那女子长得一点都不好看,除了干净点,知性点,一点也不高贵,和他的身份完全不相称。对了,你那个前妻好看吗?”
“没你好看,但是是我喜欢的样子,如你说的长得很干净,也很知性,笑起来特别有味道。”
“那你有照片吗?我想看一下她的照片,看看你们男人究竟都是什么品味。”
“有啊,不过是她五年前的照片了,那时她还是长发飘飘的,现在都已经剪成了锁骨发。”
唐呈之从袋子中掏出皮夹,打开,放在顾逸音面前,照片上颜筱和他精神很好,微笑地看着镜头——这是他们结婚证上的照片,他特意洗了一张,出国前塞进了皮夹。
顾逸音不屑地举起皮夹,微晕的醉意渐渐消失,她的头一沉,死死盯着照片上的那个女子。
这女子,和她昨晚见到的一模一样。即便是她的发型变了,妆容变了,脸上泛着的自信也变了味道,但她还是一眼就能辨识的。
“怎么样,长得还行吧?虽然称不上好看,但也是特别有味道的。”
唐呈之没有注意顾逸音的情绪变化,自言自语道,“如果那年我选择留下,可能我们的孩子也能打酱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