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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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五 呦吼不错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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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格挡,同时准备出腿,因为腿长,可以在对面出招的时候。率先出腿将对方踹开。

一般来说,电影中的那种随随便便就能一打十的情况,其实也很少在现实发生,一般来说,街头斗殴中,拳头往往就是真理,但是真理要看环境,有的时候打架斗殴,看得不一定就是表面的战斗力。

比如说...遇到开挂的神仙挂b,那是万万打不过的。

就好比一个威猛的壮汉,力大无穷,但是对上一个手持枪械,精通各种射击技术的柔弱女子,那结果...呵呵呵呵→→

正所谓,功夫再高一枪撂倒,血肉之躯难当子弹。

顿时间脚与地合,腿与腰合,腰与臂合,臂与力合!

宋钟他的这一拳,刚猛霸道如野兽本能般以下向上的姿态捶向迎来的暴徒。咔的一声,塑料人体模特的手臂之内传出渗人的骨裂声响,像是寂静夜色里的催魂声音。

这一战,还称不上是什么恶战,因为宋钟的表现非常的变态。

确切的说是超出了正常人类阶段的变态,更确切的在塑料人体模特的眼中非常的变态。

宋钟倒是没有那种违和感,他只感受到了一种伟大的力量,在体内升起。

寒风依旧凛冽,但他的心,就像正午的太阳一般火热。

他的血液在沸腾,他的热情在燃烧。

拉轰的他,犹如黑夜里的萤火虫,怎么都忽略不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对!走路都是带着风的!

对于宋钟而言,灵异侧的诡秘力量,其实都不算什么,一只蚂蚁和一只麻雀都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宋钟的拳头犹如重锤一般,瞬间既至,犹如黑云压城之后摧枯拉朽般的雷霆气势,磅礴,霸道!

一缕黑色的烟雾如同血液般向外流淌,重击的时候,触感与沙包之类的,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宋钟记得自己,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

“乏味的时间度日如年,而快乐的时光总是争分夺秒。”

每一次虐诡秘生物的时候,他就有这种感觉...

“呦呵,你很不错哦?居然能够接下来我这么多拳。”宋钟看着对面的塑料人体模特,感慨道。

“该说...不愧是塑料质地的吗?”

别以为这是在贬低对方的水平。

如今,宋钟眼中的诡秘存在,能够得到一个不错,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

评价也是分人的。

评价也是分人的。

就像洪七公说郭靖笨,郭靖并不一定笨,只是洪七公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之一。

而马小云说人没钱,那人也并不一定真的没钱。

很有可能只是没有马小云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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