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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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金大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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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善的。

而且也不争不抢的。

所以对她们而言,看不懂的人,一定要好生伺候着,旁的心思便不要有了。

买了鹦鹉,林朝雨就决定去吃中午饭了。

她今日出门在章嬷嬷那里支了一百两银子,买鹦鹉花了三十两,付了方才喝茶的钱二十两,还剩五十两是够吃一顿中午饭了。

为什么要付二十两茶钱,林朝雨表示,她虽然茶没有喝两口,但是不愿意占人便宜。那茶钱一共四十两,aa制,一人一半,谁也不欠谁的。

免得以后有了什么借口和理由,让人掰扯起来麻烦。

林朝雨在章嬷嬷那里支的钱,便是衣服和首饰折合下来的钱。

她没有想到的是,那些东西折合下来,每个月竟然有三百两左右。

这让林朝雨再一次感叹,自己是被人包养了,抱上了一条金大腿。

她觉得她自己若是不努力,那一个月三百两的钱,她根本就霍霍不完。

碧月很想跟林朝雨提议回府用膳的,她怕在遇到什么意外。但看这林朝雨兴致勃勃的问外面有什么好吃的,她又把话吞了回去。

她依着剩余的银子数量,给林朝雨推荐了一家酒楼。

酒楼正好离花鸟市场这边不远,林朝雨看着明媚的阳光,便提着两只鸟准备溜达过去。

碧琴扁了扁嘴,这新夫人哪里有一丝贵夫人的样子,这提这个鸟逛街的样子,活脱脱的就像个纨绔子。

林朝雨上辈子走路是个自带气场的,如今走路自然还是跟从前一样。但宁朝女子都是迈小碎步,出生好一点的女子,或者是地位尊崇的女子还讲究走路衣角都不能动这一套。

在府中的时候,林朝雨还是会随大流的踱着小碎步。

如今在外面,她觉得就没有必要各种装模作样了。

是以那走路的样子,的确不怎么斯文秀气就是了。

待林朝雨吃饱喝足从酒楼出来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尖嘴猴腮的人一把将一个书生推到在地,指着书生鼻子大骂“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想偷老子的钱。”

书生似乎极为孱弱,被他推了一把之后,竟一时间有些爬不起来,只能扯着他的衣角,气虚不足的道“这是我的钱,是你抢了我的钱。”

林朝雨啧啧,根正苗红的祖国花朵啊,就被人这般摧残了。她的一颗姨母心瞬间就泛滥了,当然并不是她的侠义心肠作祟,而是这书生长得实在是好看啊!

这种好看,跟蔡景南的那种好看又不同。蔡景南是偏柔美娇媚,而这书生是清秀俊俏,身上有一种浓浓的书卷气,一看就是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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