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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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鸡心果(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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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夜幕墨蓝,月亮星星都吊上去了。

就好比,幕都候着,只等拉开了,然而主角迟迟不登场。

珍娘抱怨起来:“夫人真是世上数一数二的好母亲,虽然三公子是个庶出,但是夫人对他比对其他几个亲生的公子好出百倍——”

李氏掐断珍娘的话头:“我若是数一的,你把昌京的母后摆在哪里?”

珍娘这才想起当今皇后。

当今皇后母仪天下,虽是皇帝在当齐王时续弦娶的填房,却是人人称道的好继母,若不是她将陛下亡妻留下的年幼小儿视如己出,日日夜夜贴身照顾,那孩子早就没命了。

那孩子是个早产儿,因为早产加难产,不但体质虚弱还成了痴傻儿。

能留着命长到成年,已是奇迹,这多亏了皇后的功劳。

但一个痴傻儿,虽然成了国.母的好名声,于皇帝陛下又有什么用处呢?

也不能作为江山社稷的后继之人啊。

珍娘咂舌,笑道:“皇后娘娘自然是数一的,那夫人至少也能数二,想我们三公子若没有夫人的教养,怎么可能有如今的出息?三公子都被大王封为三军都尉了。”

李氏并不屑,嘴上却谦虚说道:“烨儿有出息,我可不敢居功,都是老爷调教得好,更何况他从小就是在雪姨娘身边长大的。”

“姨娘终究是姨娘,三公子有出息,还是因为喊夫人一声母亲的缘故。”

珍娘的马屁让李氏“噗嗤”一笑,忍不住嘀咕道:“但愿他心底里明白我的好,是真心实意喊我一声‘母亲’。”

“三公子自然是懂事的,夫人您看,他军务繁忙都要回来陪您用晚膳。”

也不知是谁陪谁。

李氏心里又不屑了。

正不屑着,许绍烨就回来了。

手里提着一篮果子,交给珍娘,对李氏说道:“母亲,这是军营附近树上采下来的鸡心果,儿子特地带回来送给母亲尝尝鲜,儿子亲自采的哦。”

“三公子真有心。”看着那一篮子大大小小鸡心模样的红色果子,珍娘挺开心的,忍不住夸赞许绍烨。

李氏却说道:“给你娘带了没?”

许绍烨忙说道:“儿子刚从军营回来,还没有经过晴雪园呢,再说这个点了,我娘她大概睡了吧,明日母亲派人送几颗分给她尝尝呗。这么多年,哪一次母亲得了好东西不会分给我娘呢?所以儿子就不给她带了,反正母亲也是要分给她的。”

李氏听了,颇有些开心,命珍娘洗几个鸡心果来做饭后果子,说道:“一会儿我尝尝,要是好吃呢,我明天让人多送些给你娘,若我吃着觉得酸了,就不送了。”

“母亲这话说得,好像儿子是来让母亲替我娘试毒似的,母亲,儿子是一片孝心呢。”许绍烨推着李氏在饭桌旁坐下。

李氏一愣:许绍烨竟然也会撒娇。

又是送礼又是撒娇,无事献殷勤——

然而,许绍烨安心陪着她吃了晚膳,并没有提什么过分的要求。

李氏看着许绍烨眉目英朗,穿着武将军服,一表人才,不由在心里慨叹,梦雪是个美人,生出来的儿子也得了她的遗传,比家封地里自己的三个亲儿子都要好看。

“烨儿长大了,都做了官了,也该娶房妻子。”李氏忽然慨叹起来。

没料到许绍烨竟说道:“母亲说的是,儿子的终身大事自然是交给母亲安排——”

李氏一愣。

许绍烨这话说得让她猝不及防。

她虽然是嫡母,许绍烨虽然是庶子,可许卫对这个庶子可不一般,他的婚姻大事,她这个嫡母从不敢过问的。

遥想自己三个儿子,除了比许绍烨还要小上两岁的老四,其他两个儿子到许绍烨这个年纪都已经成家,大儿子当时甚至都让她抱上孙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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