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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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穿越(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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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耀六年,十二月,冬。

在大汉——当然,后世一般称之为蜀汉巴郡东部方向的一条山间崎岖小路上,约莫一支不足五百人的队伍正在艰难缓行着。为首的是一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看上去应该就是这支队伍的领袖了,华丽的服饰虽然表明了他的贵冑身份,但是,却也掩盖不住藏在眼神里的疲倦和迷茫。而在这支队伍的最后面,则是一个满腹心事的十六岁少年正在吭哧瘪肚的跟着大部队。

这名骨瘦如材,前胸贴后背,勉强支撑的少年叫王迪贝,穿越而来,虽说穿越意味着告别舒适现代生活和亲人朋友,但王迪贝对此一点也不留恋,因为后世的那条小命已经交代在了泳池里倒霉催的一屁股坐在排水口上,虽然整个酸爽时间仅持续二三分钟,但在灵魂即将从抽离出来的时候,还是觉得各种大肠、小肠以及其它器官离开身体的过程无比漫长、痛苦。

所以,虽然穿越只是一颗救命稻草,过了眼前这一关,后面还要面对一系列未知命运,但还是令王迪贝心态无比之好,虽然发生了变化,但是至少还活着。

穿越过来,王迪贝发现,那具脏物即将喷薄而出的身体并没有跟过来,而古代肉身因为某些不知情原因倒卧在山路上,在他的身边还有几十具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女人和孩子尸体。

这具差点成为尸体的身体主人已经不知道是谁了。王迪贝并没有继承一丝一毫的记忆,不过,看服装打扮,如果不是伪装的话,应该是十足的丝,社会底层人士,估计是一个家族或者村落遭遇了乱兵的袭击。

除了自己这个寄居的肉身之外,其他人无一幸免,而这货估计也是怂的不行,已经吓得肝胆俱裂,魂飞魄散(可能就是这样,才得以让王迪贝歪打正着,趁虚而入),本来按照这帮山贼的尿性,穿越过来也应该是个死,而关键时刻出手解救的就是恰巧路过此地北地王刘谌率领的这支部队。没错,并非同名同姓,就是刘备的孙子。

然而,正是知道了救命恩人的大名是刘谌,王迪贝同学才会在劫后余生之后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庆幸,就陷入了彻底的懵逼,比他穿越这件事还懵逼。刘谌嘛,这个人他还是认识的,虽然说要感激他神兵天降从一群山贼手中拯救了自己,但这个孙子应该是很有骨气的死在锦城了啊,怎么就会在亡国之后出现在了这个穷山沟里?难道这是我穿越造成的蝴蝶效应?不对呀,我这小翅膀还没来得及扇啊,怎么就有这么大的误差?不会是陈寿故意掩饰或者不知晓内情吧?

不容王迪贝多想,缺兵少将的刘谌见他没什么大碍,又是个男娃,于是,在简单问了几个家庭背景问题之后,就把他编入了部队,成了一个普通的大头兵。

反正也沒人认识,所以籍贯家人背景什么的王迪贝都是编的,说是从涪陵逃难出来的,路上遇到了乱兵,都死光了,就连名字都是瞎编的—王迪贝真不像古人名字,于是,王迪,就是他在这个时代的名字了。

这些事情都是发生在两天之前,别的大神穿越回来都是准备力挽狂澜的,但是这两天来,王迪却是意兴阑珊,压根就没想中兴大汉。虽说前世一直接受三国演义的荼毒,以至于玩任何游戏都要偏执的选择蜀汉势力,此时此刻心理上是能接受的,但一码归一码,这时的蜀汉(当然了,人家当时是叫自己汉的,哪怕已经投降了,所以嘴上王迪还不敢造次)却是连玩游戏的死忠粉都不会选择的。

人才凋敝的太厉害了,不怕开局就这几号人,俗语说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但通过这两天对直接领导,一个叫白金鑫的伍长跪舔知道,刘谌此次带出来的基层人员十分尴尬200弩兵、100步兵、50工匠,流窜在这穷山沟里,攻不成守不就。

更尴尬的是中层领导。

刘谌此次组团打野的英雄基本都是勋贵之后,益州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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