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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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坑儿子(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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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成了尾随跟踪的小人,郑和只能专注的做个护卫,两人远远的跟着鐡凝眉进了冰糖胡同,走到胡同深处。

今天轮休,刘一水起了个大早,打发外甥去买早点,现在正在院中扫雪,家中姐姐眼睛正在恢复,院子中要是有积雪太厚滑倒了那就不好了。

利落的把满园的厚厚一层雪扫了个七七八八,身上也热了起来,抬头看见两个没见的人站在门口,也是雪太大,没看清楚,想起来前一段时间那些来捣乱那些败类,挥手说到,

“快点走吧,看见漂亮姑娘就跟过来,要不要脸?再说断手断脚的不疼吗?”

锦衣卫的汇报,最近那些纨绔子弟就在这冰糖胡同巷里,断胳膊断腿的没有一百要有八十,没想到今天自己也被当作老纨绔了,朱棣气的笑了起来。

把当朝皇帝当成了浪荡子弟奚落一番,这应该是刘一水这辈子最值得自豪的时刻。

刘一水见他没有走,竟然还在笑,暗骂好心不知驴肝肺,就要出声再赶,随后他就惊呆了,他傻乎乎的外甥戚辰拎着堆早点回来,远远的看见,忙奔到家门口,躬身的轻喊到,

“参见皇上,参见右统领大人。”

刘一水愣在当场,手里的扫帚开始控制不住的抖了起来,完蛋了,骂皇帝不要脸,这个是要要砍头还是车裂?会不会株连九族?

“哈哈~,皇上微服出巡,看来一路上受了不少气。戚辰快扶住你舅舅去回屋歇息,皇上请进。”

钟离九打开门,朱棣甩甩衣袖,驱散心中杀意,进了的小院子。戚辰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扶着自己快尿裤子的舅舅走到了屋里。

铁凌霜才不会扫雪,她最喜欢的就是厚厚的大雪,可以和济南府的顽童一起打雪仗,鐡凝眉也不会扫雪,以前下大雪的时候,经常会和秦扶苏结伴踏雪寻梅,至于小娅,穿着暖暖的新衣服,区区雪花,她已经不觉得冷了。

雪花在脚下咯吱作响,有种奇异的魅力,可以消解人心中不平,朱棣边踩着雪花,打量着小院子,正房里姐妹两个加上小娅正在桌子边吃着早饭,分配均匀。

姐姐两个包子一碗清粥,小娅一个包子一碗清粥,余下两大包都是铁凌霜的,其他人不能进门,当然没有,不速之客也是没有的。

姐妹俩吃的都很专心,小娅咬着包子想看看外面,抬起头来就看到铁凌霜瞪着她,忙低下头来,专心吃饭。

三人坐在凉亭中,吹寒风,喝冷酒,赏大雪。

朱棣端起粗瓷酒碗,闻了闻清冽的酒香,微微颔首,仰头灌了一大口,美酒入腹,化作一道灼热的火线,驱散寒意,打开胸襟,朱棣赞叹到,

“钟离先生不愧是好酒之人,这酒闻着清香,喝下去好像吞了一团烈火,这是哪里上贡的美酒?”

钟离九放下小碗,摇头笑道,

“秦淮河文士巷最里面的一个老头,只用甘蔗再加上煮熟的白薯,闷制一年即可,那老头把这种土酒叫做地瓜烧,搭配着他家特有的咸萝卜,那才是无上的美味,可惜我暂时囊中羞涩,过几天我带进宫,让皇上品尝。”

“唉~”朱棣叹息不已,“这些年各处进贡的酒,乱七八糟的香味,软的像个娘们,那些什么酿酒大师,还不如一个老头烧的好。”

要说喝酒,钟离九算是酒鬼,朱棣喝酒虽然多,但喝的大多都是各地上贡的,都是闻名天下,但品类不是太多,郑和就不一样了,一路西行几万里,要说见过喝过酒最多的,他当之无愧。

“确实,当年在皇上麾下,大战之后,喝着地方上粗劣的烧酒,酣畅淋漓,感觉真是无上的美酒,这些年属下一路西行,酒越来越甜,已经失去了酒的味道。”

配搭着小故事下酒,三人边喝边聊,眼看小坛酒快要见底,朱棣抢先给自己到了一碗,也不着急去喝,回到正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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