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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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晨鸡报晓(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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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的清晨,连公鸡都学会了骗人。

晨鸡报晓,公鸡的职责是司晨。

潮长长活了十八岁,才第一次知道那些在山野满地跑的公鸡,半夜两三点就开始喔喔喔地叫唤个不停。

“晨”和“晓”,这一头一尾的两个字,都是在强调清晨和天亮。

午夜两点半,不知道谁家的公鸡,非常不负责任地开始练声,完全没有司晨的自觉和报晓的时间观念。

也就一个月的时间,潮长长就习惯了大自然馈赠的公鸡闹铃。

从低矮地有点像地铺的床上起来,潮长长两步就走到了潮一流的床边,“爸,你要不要起来上厕所?”

一个月前,潮长长接潮一流出院,来到了这个几十户人家的偏远山村。

这里是潮长长的爷爷出生的地方。

潮爸爸出生在县城,潮长长出生在都市。

要说这里是潮长长的老家,他总共也就来过一次。

平时过年回趟老家,回的也是潮爷爷在县城的、修得像宫殿一样的“老家”。

潮长长六岁那一年,爷爷去世,老人家最后说希望落叶归根,和去世多年的妻子合葬在相知相识的地方。

潮爷爷去世的那一次,是潮长长人生的第一次山村之行,什么都新鲜。

那时候山路崎岖不平,天气不好还下着雨,一个没有收住,潮长长就摔了个手腕骨折连带着眉毛底下留了细长的一道疤。

潮一流每年清明都会回来祭拜父亲,但潮长长的妈妈赢曼而坚决不同意再带潮长长来。

就算潮一流在潮爷爷去世之后成了首富。

就算潮一流修了一条笔直的公路直通山村。

就算潮一流在山村里修了很大的一座祠堂。

再往后,潮长长就成了小学生,把实验小学和家里阿姨家教都折腾了一通之后,开始了在yc国际的寄宿生活。

赢曼而出生书香门第,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从来也没有受过什么苦,她作为潮一流的媳妇,不可能不来祭拜公公,但她实在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受这份苦。

要说娇生惯养,潮长长虽然是个儿子,但绝对养得比赢曼而小时候还要更加娇惯。

潮长长家没有红脸和白脸,妈妈拼命地溺爱他,爸爸拼命地富养他。

潮长长绝对是个从来都没有经历过风雨的大少爷。

潮一流并非什么为富不仁的商人,也不是没有朋友的恶人。

第一高楼项目出事之后,还是有很多人都在帮他。

如果潮一流只是捅了个千八百万的窟窿,他的朋友们说不定还能联手帮他一帮。

只不过潮一流身上的无底洞太深,没有人能够直接把他从泥底拉起来。

但付个医药费,给他个地方住什么的,并不是问题。

如果不是这样,孤注一掷,连全家人的保险都退掉了的潮一流,也不能在医院的单人病房,一住就是一个月。

愿意帮助潮一流的,除了商场上的朋友,还有和潮长长一起接他出院的卢境硕。

全国散打冠军出生,做了潮一流十二年的保镖和司机。

卢境硕跟着潮一流的这十二年,名义上是保镖和司机,实际上早就成了小兄弟。

十二年的时间,卢境硕在市中心买了两套房,娶了娇妻陈芸茹,还生了两个儿子。

…………………………

一个月前。

潮一流出院的这一天。

卢境硕和潮长长一人一边,把潮一流扶上了病床边的轮椅。

潮一流的身体,在住院一个月后,达到了出院的标准,但离全好,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潮一流虽然捡回一条命,当时伤得可不是一般的重。

医生同意潮一流出院,卢境硕早早地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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