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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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所谓的剑士(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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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只是两点而已,就让他有了足以匹敌一些新手猎人和枪手的能力。

而他目前通过狩猎获得的也不过两点而已。

可是这需要杀人,很有可能还要杀不止一个人,杀人嘴上说说很轻松,实际上人类对于杀死自己的同类是有抵触心理的。

至少玛尔斯有过杀人的想法,却从来没想过实施。

世界上,人是唯一会害怕同类尸体的生物。

那个世界亦然,这个世界依然。

所以在没必要的情况下,玛尔斯并不打算杀死任何一个人。

繁华的角陵,道路宽阔,现在快到中午,太阳的光芒越发的强烈。玛尔斯在房屋的阴影里快步的走着。

大街上有很多握着长枪巡逻的卫士,七国都是不禁止平民持有武器的,不过对于持有武器在大街上行走的人,任何卫士都会多看一眼,搞的玛尔斯很有压力。

总算是到了城门口,玛尔斯松了口气,便跟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往外走去。

这些人大多是卖菜的农民,早晨把所有带来的菜卖光之后,便早早的回去了,角陵附近的村镇大多都离角陵不是很远,等他们都走完之后,玛尔斯身边只剩下了一个衣着普通的少年。

两边都是浓密树林的小路,两个十几岁的少年,独自行走,耳边只有风吹过树叶的声音,空气中是草木特有的清新气味,偶尔被阳光刺到的眼睛,不时的眨两下。

玛尔斯身上扛着的一杆两米多长的长枪,枪头已经用麻布细细的缠好,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用来打鸟的杆子,身上最有威慑力的不过是腰间别着的一把,短的割肉都费劲的小刀。

而另一个少年则十分的不同,她的腰间竟然悬挂着一把剑。

维斯特洛大陆上的剑大体来说,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双手持握剑身又宽又长的双手剑,剑身狭长细短,单手持握的单手剑,还有为了应付突发情况,使用起来更加灵活多变的一手半剑。

其中一手半剑也被称为杂种剑。

使用这三种剑的不一定是高手,却一定是有钱人。

“嚓嚓”

两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在两人走到一处窄小的路段上的时候从两边的草丛中蹿了出来,他们衣着破烂,手中却有武器,是长矛和斧头。

他们一前一后地堵住了路口。

这处窄小路径只容一人通过,两边是密密麻麻的灌木,有一人多高,其上还缠绕着荆棘,即使是最敏捷的影子山猫也不可能穿过去。

这下两个人一下子就陷入保卫。

玛尔斯身后的少年已经拔出了腰间的长剑,这把剑是一把双手剑,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锋利无比。

“我身上没有钱”,玛尔斯不慌不忙,很光棍的摊了摊手,他拍了拍自己的腰间和身上几个容易藏东西的部位,都是空空如也,十分的干瘪。

有钱人怕被打劫,比打劫的人还穷的人会怕打劫吗?

两个明显是劫匪的人,不禁愣住了,想来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坦坦荡荡的人。

其中长的瘦一些,看上去聪明一些的那个喊道“你刚从城里出来,身上怎么会没钱?一定是把钱藏在了什么,我们很难找到的地方吧?狡猾的家伙,如果你不肯把钱拿出来,哼哼。”

“你们想怎么样?搜身?好,用不着你们动手,我自己来”,马尔斯放下身上背着的长枪,干脆解开了自己的裤腰带。

河湾地靠近多恩,虽然没有多恩那样炎热,但正是长夏,温度也不低。

现在是四下无人的树林中,只有两个劫匪和另一个少年,玛尔斯干脆脱下自己的上衣,接着又脱下自己的裤子,只留下一条四四方方的破短裤。他身上肌肉匀称,给人一种即将爆发的感觉,浑身上下只留一条四四方方的短裤,现在他身上就只剩这一条短裤能藏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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