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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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章(1):自我介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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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人,一个潦草了不能再潦草的草民,一个对社会毫无贡献的人,简单两个字概括,屌丝。

这两个字形容我自己用自嘲来形容实属过分,因为这就是我,甚至都不如屌丝。 我的出生很普通,一个工薪家庭的子女,刚好赶上了国家计划生育,家里只有我一个独生子,家庭环境也不算好,没有让我出生就赢再起跑线上,但父母亲戚对我都非常的好,也很感谢上天给予了我一个这样的家庭。

我的父亲,是一个在70年代想读书却因环境导致无法读书的结果,最后只能在家里自习自学,买了很多很多很多书在家里,我也算得上半个书香名邸吧,哈哈。

我的母亲,一个来自农村的工人,没什么文化,爱玩,漂亮是她唯一的优点,如果到现在她肯定是迪场女王,当然也只是瞎想。

而我则成了父母的矛盾体,我从小不爱玩,不爱读书,什么都不爱,无聊就点开电视看一看,等到了网络开始普及的时候,又偶尔玩玩电脑游戏,我感觉自己就是遗传了父母的综合,这个综合还很奇怪,把父母擅长的东西都综合没了。

但唯一的好处就是我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每日做白日梦,黑日梦,脑子里面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今天想想自己获得了什么超能力,明天想想自己征服了哪个大陆,每天反复换着细节的来想象,到现在24岁也不觉得腻。

除了想象,我还有一个小小的目标,就是在我读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女孩,她不漂亮,黑黑的少数民族,但她那块脸,就是长的正中我的下怀。

她为人处世都不行,朋友很少,甚至被别的女生说她就是个绿茶,但是我自己的看法则是我就觉得她就长的符合我的心意,就是喜欢,但是她却不喜欢我,甚至可以说看不上我,从小学到初中我都喜欢她,一直在追他,甚至每天打电话给她听她给我讲她喜欢另外一个班级的一个会打篮球的男生。

我就这样做一个备胎千斤顶做了4年,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俗话说的好,舔狗必死!说实话,我自己长的也还可以,当时不说有很多女孩子喜欢我,34个还是有的,但是我就是欠,我就是得不到的越想要!可惜最后还是没有得到,到现在10年过去了,心中还是有不舍的遗憾,微信上看到她和她男朋友秀恩爱,虽然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但是内心还是觉得很遗憾,为什么当初没有把她拿下,唉!

从小我就很喜欢狗,我觉得我和狗的缘分很深,我到外面碰到野狗和守门狗都不会咬我,从来没有被狗伤害过,自己也养了一只小串串,我对它非常好,每天带着它出去玩出去跑,它也每天形影不离的跟着我,如今已经养了9年了,也算是一条小老狗了,俗话说狗比人忠诚,有些时候在外受够了尔虞我诈,到家里抱着自己的狗玩一玩,真的很开心,很满足。

关于我的自我介绍就这么多了,一个普通的废青,而已。

对了,我的名字叫“未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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