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一会,找出一张递给了史帕克。
史帕克看了一眼出货单,和签收单似乎有些不一致:“我请问,这货物一件,也就是单个大概多少重?”
“嗯……本体大概1吨不到,如果算上打包的材料啊,木框啊,填充啊,大概差不多要1吨。”对方看着发货单说道。
“这就怪了,为什么出库的时候,货物总重是30吨,你们也安排了一辆30吨的货车负责运输。而到了目的地,这张收货单,入仓库时称重,上面的载重只有25吨呢?我们姑且算车子自重10吨左右,那么剩下的15吨去哪里了?”
史帕克指出这个明显的错误,很显然,当时入仓时的重量是有问题的。
“你别急,这极有可能是他们入仓时填写错误,或者是入仓的过磅设备有问题,我们其实是有证据的。”
“什么证据?”
“嗯……说来惭愧,那天通过高速收费站后,车速快了一点,被监控探头拍到了,所以有一张照片。”说着递交上了一张交警监控系统拍的超速照。
显示他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开到了100公里/小时。
车子上面堆满着货物,数了一数,30台正正好好。
被告滕拓海似乎特别得意,有一种因祸得福的感觉:“法官你看,这是当时晚上20点21分被拍到的,我到达他的仓库是20点51分,一共用了30分钟,中间距离大概是45公里左右。”
卡梅梅忍不住了喊起来:“那你也是有可能中间偷走的!”
“中间?这点时间,我还要中间找人卸货?怎么可能!而且这条高速公路又没有其他支路,下高速后没2分钟就到了你的仓库,我总不见得高速公路上卸货的吧。”
卡梅梅一下子被说得哑口无言,确实交警的罚单和到仓时间只有30分钟,而卸货一般多少总要个10分钟吧,确实在中间停下卸货不太可能。
“原告,从被告的证据来看,他确实是运了30台货物到你们的仓库,你要不回去看看,是不是你们搞错了?你们现在撤诉还来得及。”
审判长循循善诱,因为这个案子,以目前的证据,极有可能判原告败诉。
而如果原告撤诉的话,收取的诉讼费是可以减半收取的,这样避免原告雪上加霜,也是一番好心。
“不!我认为被告提交的证据,恰恰可以证明是他弄丢了货物!”史帕克拿着那张罚单提出了抗议。
“哦,你倒是说说看。”
“一共30分钟,中间的距离大概是45公里左右,也就是说,被告的均速,是在90公里/小时!”
被告滕拓海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这不是刚才我说的嘛,我是超速了呀,我承认啊,和这个案子没关系吧。而且这不是可以证明我马不停蹄送货到他仓库的!”
“不,恰恰有关系,就是因为你超速,所以你在急转弯时,把货物给甩入了山谷。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高速公路七弯八绕的,你均速还那么快,难不保在某一个时间点速度飞快的来一个急转。”
“你牵强附会!你胡说八道!你有没有证据?”
“有啊,证据就在法庭上!”
“哪里!你倒是说说看!”
双方据理力争,气氛剑拔弩张,好不紧张,审判长都不敢说话打断他们,只能让他们开展狗咬狗式的对话。
“我的证据,就是你!滕拓海!说吧!你和藤原拓海是什么关系!”
……
…………
“法官,她无理取闹。”
“我同意……史律师啊,滕这个姓在我国也是挺普遍的,难保我国一些中二家长会起些中二的名字,什么王路飞、陆焰之瞳、端木女王、这些不是你攻击他的点啊。”
这滕拓海突然想起什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