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让我大为震惊!
“什么?”
“是的!哎,因为一开始,我们警方在调查的时候,认为你是第一个出现在案发现场的人,所以把你当成了嫌疑人,对你有所保留。那天晚上第一个报警的,是这边上的邻居!”张警官用手比划了一圈。“后台显示在你报警前的4分钟,有人报警说,邻居吵了一晚上,扰民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明明那么用力敲门,隔壁都没有人出来呀!”我指了指隔壁的两户,“我以为这两户都没人了。”
“所以呢,肯定不是这两户啦!”张警官指了指挨着楼梯间的边套,“这一户,做小吃的,凌晨三四点才会收摊,那天晚上他们不在家。”又指了指倒数第三套,“这一套,住了一个痴呆的聋哑老太太,别说报警了,连电话都不会用!”他又转而指向背后的剩下两户,“第一户,一对年轻小情侣租着,案发那会,他们还在蹦迪呢!第二户是空着,主人搬走了。”
“难怪那天晚上,我那么大动静,都没人出来!”我微微的点点头,“这样的话,如果我晕倒以后,凶手跑走,就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吧?”
“你和之前的报警,相差只有4分钟,这附近巡逻的警察到案发现场的时间大概是5分钟,这楼道的布局,你也看到了,想要从楼道跑走,不可能不撞见办案的警察。”张警官顿了顿,继续说,“可是那天晚上,到场的同事,没有看到有人!所以可能性很小!”
“这样啊我们可以进去吗?”我指了指屋内。
“走吧,敢把你带来,就肯定会让你进去的。”
张警官掏出钥匙,像上次一样递给我鞋套和手套。
夜晚的屋子,比白天更加昏暗,打开陈旧的钨丝灯,屋子里也只是半明半暗。还是上次的恶心感,恶心又熟悉的感觉,我深知这种熟悉,不是因为我的上一次到访。那是一种记忆最深处的东西,被抽丝剥茧!
屋子里除了书,没有任何的摆件。卧室的边上就是厨房,厨房的边上又挨着洗手间。我走进卧室,那道人形白线依旧扎眼,如利刃,明晃晃的扎着我的心。我强忍住情绪,穿过卧室,卧室外是一个不足3平米的小阳台,想要从这里逃离,太困难。
回到房间,我坐在莫蕾的书桌前,散落的手稿上,是清秀的笔迹。我打开书桌的抽屉,两个抽屉里头,整整齐齐的码放着四叠手稿。看来这是莫蕾没有完成的作品。
我内心,怀着敬意,抚摸着手稿。这里面,是她躲藏的梦境,“我能把它们拿出来吗?”我转头询问张警官。他点点头。
我,仿佛捧着圣经般虔诚的教徒,突然,被拿起的手稿下,出现了一张略带陈旧的照片。
我像是狩猎者捕到了猎物,立马拿出照片,张警官也紧张的探头过来!
照片上,是一家三口,父亲穿着笔挺的黑西装,威严却慈爱,照片上的女孩天真快乐,而照片的女主角,是莫蕾!